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6.3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吉林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不得无薪试用大学毕业生

www.zjol.com.cn  2007年06月12日 05:18:2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来自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消息说,7月1日起,吉林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全面上调,长春、吉林、松原市区为6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元/小时。

  由于求职竞争激烈,部分大学毕业生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无薪试用”,或者在试用期内自愿接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工资标准。对此,吉林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卢殿伟解释,大学毕业生在试用期内一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即使他本人自愿“无薪试用”,只要他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给他的工资,也不应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卢殿伟说,对于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倍至五倍支付劳动赔偿金。(记者肖遥)


来源: 中新网 作者: 编辑: 陈天怀
返回国内新闻

 
高层动态
·公安部培训五百新闻发言人 孟建柱:拓展民意沟通
·快讯:第18届世界翻译大会4日在上海举行
政策动向
精品专题
·神七发射:我们在现场
·【专题】2008浙江在线记者辽宁行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专家点评更多页
·消费影响更多页
·投资理财更多页
·宏观经济更多页
·学习十七大精神体会
·华南虎——媒体报道更多页
·党代表归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6.3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1.26.3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