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七里河城管执法局在制造“行政垄断”经济学专家:这是典型的行政执法违法事
连日来,本报关于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冷饮摊的连续报道引起了读者的高度关注,6月9日,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就此做出四点解释。6月11日,市民纷纷拨打本报热线96555发表自己对该“解释”的意见,他们认为执法局的解释牵强附会。就此,西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李兴江教授认为,执法局的做法超越了自己的职能范围,此举只能加深经营业主与政府部门的矛盾,对整个市场造成不利影响。
(城管解释)解释一:为了美化市容,展示兰州的美好形象,执法局决定统一冷饮摊点的冰柜、推车、服装及其他设施,让冷饮摊点成为西津路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市民质疑)统一冰柜不影响市容
市民刘女士认为,冷饮摊并不影响市容,因为摊点的冰柜都是统一的白色,造型也是一样的。惟一影响市容的就是冰柜上粘贴的各种冷饮厂家的宣传画。执法局可以禁止摊点张贴宣传画,或统一宣传画,完全没必要新配冰柜。文化宫附近经营冷饮摊的一位女士谈到,市容的美化不是靠统一冷饮摊点就能做到的,摊主只要把摊点卫生搞好,就是美化市容。在七里河上班的王先生说:“执法局的职能是规范冷饮摊点,能禁止乱设摊点就可以做到美化市容,让摊主购买新设备搞美化的代价有些大,从某种程度上说,搞统一就是在做一个损害群众利益的形象工程。”
(城管解释)解释二:为了照顾困难群众,执法局采取严格审查制度,必须是下岗工人、失业人员、残疾人、两劳释放人员才有条件申请新摊点,其他人员的申请一律不予批准。
(市民质疑)给困难群众增加负担
对此,市民认为执法局的解释牵强附会,不是照顾困难群众,而是给困难群众增加负担。西站经营冷饮摊点的高先生谈到,目前七里河辖区的冷饮摊主基本全是下岗人员,让这些人掏3558元钱申请新摊位,无疑增加了他们的经济负担。西津路上一位姓魏的摊主称,他在烈日下烤晒,每天就盈利20元左右,一个月收入就五六百元。市民王先生的亲戚也在西津路经营冷饮摊,他说,亲戚本来非常反对,但考虑到执法局会取缔摊点,亲戚只好借钱换了新设备,而以前用了两年的旧冰柜才卖了100元。
其他人没权利经营?
针对照顾困难群众这一说法,在城关区经营冷饮摊点的张先生表示,下岗工人、失业人员、残疾人、两劳释放人员是政策照顾的主要对象,但不应该成为经营冷饮摊点的惟一对象,难道其他公民就没有经营冷饮摊点的权利?况且,冷饮摊点的准入、批准、发证涉及工商、城管、卫生监督三个部门,城管执法部门一家设立“门槛”很不合适。
(城管解释)解释三:甘肃天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是我省的老牌乳品企业,通过了食品安全认证。由该公司统一供货对食品安全有保障。同时,冷饮摊点的供货并不是由该公司垄断,还有15%的货物可供摊主选择。
(市民质疑)食品安全由卫生部门监管
在某政府部门上班的王先生认为,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无权指定让哪个企业负责为辖区的冷饮摊点供货,更不能让一个企业来保证冷饮摊点的食品安全质量,食品安全应是由工商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负责。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以前冷饮摊点的冷饮都由各厂家指定的经销商长期负责供货,双方建立了良好的信誉关系。“因为他们是大品牌,为了企业的生存,经销商不可能供假货。”冷饮摊主们这样解释。据摊主讲,辖区工商所和卫生监督部门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冷饮食品的安全质量,他们不会从一些小商贩处进货,从而有效地保证了食品安全。
指定经营是“行政垄断”
对于摊主只有15%自主选择货物的权利的说法,在兰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上大三的闵同学说,天方公司配货85%,首先节省了开拓市场的推销成本;其次,所供货品又由天方公司定价,这种现象符合经济学里“垄断”的基本概念;由城管执法部门指定一家公司供应七里河区所有冷饮摊点的货品,符合经济学里“行政垄断”的概念。
(城管解释)解释四:选择星星冰柜是因为对方是中国驰名品牌,此前在市场考察中,同类型的冰柜价格普遍要高于星星冰柜。普通冰柜的保修期一般是1年,为了保护冷饮摊主的利益,他们要求厂家把保修期延长到3年,所以价格高于市场价格。
(市民质疑)对下岗职工来说是高费用
对于市民质疑新配设备需缴纳3558元费用有些高的说法,执法局解释收取费用不高。市民卢女士认为3558元费用对于其他家庭可能算高收费,但对于靠冷饮摊为生的下岗失业人员来说绝对是个大数目。6月11日,记者再次在西津路一带走访时发现,新配给冷饮摊点的星星冰柜竟然有三种规格,分别为BD/BC-215H,BD/BC-195H,BCD-201H,摊主们认为,这三种不同规格的冰柜价格都一样,显然不合常理。杨先生不久前申请了新摊点,6月11日,杨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说新配冰柜的价格要高于市场价格,推车的质量也很差,他看推车根本值不了1535元钱。
国家要求冰柜保修期是5年
对于延长保修期就提高价格的说法,同样是某品牌冰柜兰州经销商的陈经理告诉记者,国家要求冰柜的保修期是5年,并不是1年。
(专家说法)经济学专家:执法局做法越权
6月11日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我省著名经济学专家——西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李兴江教授。李兴江教授认为,首先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超越了它的职权范围,执法局只能是规范摊点,可以规范摊点的布局、卫生及合法经营,但不能直接参与摊点的具体经营,摊主选择什么样的冰柜应由摊主自己决定。其次,作为政府部门,执法局不能代表经营业主去选择冰柜,如果购买,应该由经营业主和厂家洽谈,或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以降低冰柜的价格。执法局的做法剥夺了经营户的自主选择权。再次,规范经营不等于统一新配冰柜,这是典型的行政执法违法事件,执法局的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最后,李兴江教授认为,执法局指定由某一企业统一供货,严重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执法局的这种做法最终会导致利益矛盾的冲突,只能加深经营业主与政府部门的矛盾,对整个市场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热线实录
付先生:冰柜上可以粘贴统一的宣传画,不需要统一冰柜,否则给摊主带来的经济压力太大。
吴先生: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行为非常不合理。
王先生: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行为太霸道。
杨女士:摊主使用伊利、蒙牛的冰柜只需交押金,不管使用多少年,最后押金都会如数退还给摊主。现在需要摊主一次性交钱买冰柜实在不划算。
黄乔平: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做法太不合适,希望继续关注。
霍兴珊:这是很明显的坑害群众的行为,做法恶劣,希望监督。
卢女士:统配冰柜是为美化市容?这个理由是否太牵强附会;所谓收费不高,是以什么为标准的。
汪瑞荣: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做法是行政乱作为。他们的解释都是借口。
梁先生:所谓照顾困难群众是否能真正办到?收费高不高不是有关部门说了算的,对于老百姓来说这个收费很高。
汪喜萍:现在都市场经济了,还什么东西都要统一,食品卫生也不是他们能管的事,说是他们的冰柜保修一年,可是这一年就是出了什么事情,他们能管吗?
张先生:如此做法不合适,美化市容是幌子,市容不是靠冰柜美化的;对于保证食品质量,蒙牛、伊利是老牌子,质量肯定能够保证,而且3000多元的收费也太高。
王廷全:七里河执法局的规定纯粹就是霸王条款,违背市场经济。
单先生:食品卫生安全不属于执法局管。
魏先生: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太淡薄,执法局是没有权力参与经营的,这在工商法上是有规定的。
梅先生:这种行为就是行政单位搞企业,执法大队不但没有帮助下岗职工还给他们制造困难,望关注。
王先生:应该开个听证会,因为群众很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