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2日表示,2006年中国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428件,比2005年增长了45%。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联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工商总局发布的材料显示,从2004年到2006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件1128件,涉案金额1489万元,罚款83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2件,移送人数7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奥林匹克标志许可使用合同备案、与奥林匹克标志有关的特殊标志登记、商标注册以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等方面依法履职,切实加强了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规范了奥林匹克标志的使用,保障了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已将69个奥林匹克标志进行了备案,7个特殊标志予以登记。
2006年8月,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根据举报,对北京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北京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擅自以“促奥运首选品牌编委会”名义开展“促奥运首选品牌大型征集推广活动”的行为进行了查处。由于该案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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