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管局、保监局解读《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外地投保车事故仍须原地等交警
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启用后,小事故应离场但迟迟未离开的车辆,一旦妨碍交通,交管部门将予以拖移;造成拥堵,司机除交200元罚款,其他违法行为还将被一并处罚。而如果其及时移离车辆,与对方协商解决后,其他违法行为将免予处罚。但《办法》不包含未在北京当地投保的外地司机、车辆,如与此类外地司机、车辆相撞,即使事故轻微,当事司机也必须立刻报警,在原地等候处理。
昨日上午,北京市交管局、市保监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举报骗保者将获现金奖
市保监局负责人表示,为预防新快速处理办法引发骗保,保险公司、交管部门已作充分准备,近日将推出有奖举报骗保制度,举报骗保者将获现金奖励,举报电话为66060227.去年,北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报警,已占总量的20%;全年由简易程序(《办法》前身)快速处理的事故,已达98%.市交管局副局长王立表示,交通事故不仅是当事人个人的事情,更涉及他人路权和安全,新办法既能尊重、保护所有交通参与者的“路权”,更能最大限度减少拥堵,提高交通的运行效率。
骨折以上伤仍要找交警
按照规定,只要车能移动,肇事后果仅为车物损失或人员轻微伤,当事方就必须采用新快速处理办法,将车迅速挪离肇事现场。
市交管局事故处副处长肖伟民介绍说,轻微伤即磕碰等轻伤,但如果是骨折以上伤情,仍需由交警到场解决:“车能移动”的判定标准为,车仍能开,行驶功能未丧失,或能推走,“事故车辆移开现场时,其他社会车辆必须避让”。据了解,因外地司机未在京投保,新办法未包含外地司机。如与外地司机、车辆相撞,即使事故轻微,也要报警,原地等候交警处理。
责任难分清一律“同等”处
据肖伟民介绍,新办法实施后,小事故责任认定只有两种结果:全部责任,同等责任。原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及二八分、三七分的划分模式,一律停用。对于确实无法分清责任的事故,通常情况下以“同等责任”论处。
《办法》规定,未及时离场导致妨碍交通、引发拥堵两种情况,当事人将被罚款。肖伟民说,“拥堵”现并无明确界定。
但是,应使用新办法的事故,当事方却报警找来警察,其不仅会因“未离场”被罚,还会因其他违法行为受罚。如后车未保留安全车距引发追尾,双方既要交200元罚款,后车还要为追尾行为埋单。
小事故“私了”过程
①停车,开危险报警闪光灯,相互记录车号、联系方式,约定撤离现场后的等候地点
②停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设置警告标志
③查验驾驶证和保险凭证,自行确定事故责任
④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索取报案号
⑤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各执一份
-解读
担忧1骗保
应对:事故频发车辆将入黑名单
司机担忧划分责任全凭商量,没有任何官方监督,是否会成为碰瓷者的工具引发大量骗保案?“车该修了,两发小儿故意撞一下,保险公司就得出修理费了”。
官方解读[北京市保监局负责人王德地]北京保险业将出台有奖举报机制,借助公众力量,查处骗保者,“只要举报线索属实,就会得到现金回报。具体奖励标准下周出台”。
各保险公司将组织联合勘察队,实地查看肇事现场,“平安保险公司的客户,勘察的有可能是太平洋保险公司的,打破公司界限”;而且,现保险公司数据库已与交管局对接,事故频发车辆将同时进入两部门的黑名单库,一旦被查明事故多发皆为骗保,该名司机的赔负金将为零,次年商业三者险保费将上调。
[北京市交管局副局长王立]目前,交管部门拥有多种技术手段,如遍布街头巷尾的电子眼,有能力发现摆事故现场等骗保猫腻,而且,数据库定期循检,挑出小事故高发司机。
担忧2假车牌
应对:车牌不明视为“逃逸”
司机担忧签完协议书、到保险公司理赔时,才查清对方挂的是假车牌。新办法似乎难以预防这一潜在风险。
官方解读[北京市交管局事故处负责人]只要车牌有问题,悬挂假车牌、他车号牌,或者污损号牌(涂改车牌数字),交管部门即将该起事故视为逃逸,不论事故情形如何,逃逸方均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交警将动用盘查、电子眼巡检等各种手段,查处该名逃逸司机。
担忧3事后反悔
应对:小事故保险公司均赔付
司机担忧双方签完协议书、均驶离肇事现场后,一方突然发觉,对方车也有过错,不应让自己承担全责。新办法能否解决这一情况?
“事故现场全破坏了,想主张自己的权利,也拿不出证据了”。
官方解读
[北京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这种情况的发生比率很低,“全责判断不清楚,那就是同等责任。新办法适用的事故情形很清晰,不会有争议。而且,所有事故都是小事故,保险公司都将赔付。”
双方同等责任索赔流程
对需要标划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固定机动车停车位置时,可用石笔或粉笔在车辆的每个车轮外延中心垂直于地面上标划“Т”形线。如果是多车轮的车辆,只需标划前后四个车轮即可。
-提醒
放弃索赔仍需填写协议书
本报讯本地司机、车辆发生小事故撤离现场后,双方虽不必通知交警,但必须立即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获得报案号;双方即使放弃索赔,也需填全《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昨日,市交管局事故处负责人提示,启用新办法后,司机必须注意以上环节。
据其介绍,肇事后,司机必须立即完成五个环节(见制图)。
此外,当事方如自愿放弃保险索赔,仍要填全《协议书》并签名确认。
该负责人强调,今后,司机最好随身携带《协议书》,《协议书》保险公司与市交管局对外窗口均将免费发放,两部门网站还可下载。
司机承保时,保险公司将赠一礼包,内附石笔或粉笔、签字笔,一旦遭遇事故,用石笔或粉笔标划、固定位置。
-小贴士
《协议书》填写内容:事故时间须写阿拉伯数字,精确到分、钟;事故地点须填某区某路某街的具体地点;填写姓名前,须核对对方驾驶证或身份证;车辆牌号栏,如黑色牌照,必须注明(黑牌)。
肇事方仍需原地等候交警处理的三类小事故:车辆无号牌;无驾驶证;饮酒。
撤离前需标划现场的五类事故: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标志;未在本市投保交强险;一方逃逸。
新办法适用范围:(8类事故43种情形)7月1日后,甲乙相撞,甲有以下情形,乙没有,甲全责,乙无责;甲乙均有以下情形,二者负同等责任。原二八分、三七分事故责任确定方式,自此取消。
(一)追尾。
(二)逆行。
(三)倒车。
(四)溜车。
(五)开关车门。
(六)违反交通信号。
(七)未按规定让行。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逃逸;装载的货物遗撒、飘散过程中,引发事故,如洒油;载物超宽的部分剐撞其他车辆;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单方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