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籍台北市议员徐佳青控告前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涉及“政治献金案”,台北地方法院13日指出,台北地检署今年2月13日以“与刑事犯罪无涉”签结,未并案移送法院,法院并无审就余地。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审理马英九“特别费案”的台北地方法院刑十六庭下午发布新闻稿,强调徐佳青控告马英九违反“政治献金法”案件,台北检方去年11月24日分2006年度“他”字第8997号侦查案件,承办检察官周士榆今年2月13日签结。
台北地院表示,全案签结理由为“告发意旨认被告马英九涉犯政治献金法第二十四条部分:因该法条仅有行政罚之规定,核与刑事犯罪无涉,故此部分径予签结”,并经台北地检署前检察长颜大和核定,有案卷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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