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的农业部农垦局原副局长兼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丁力,涉嫌在评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工作中收受多家单位贿赂50万元。昨天上午,丁力在市二中院受审时潸然泪下,他为自己没能正确处理和企业家的关系,没能抵住金钱的诱惑,感到非常后悔。
昨天上午,当审判长刚走进法庭时,丁力年迈的母亲就拄着拐杖吃力地向他走去,希望审判长禁止记者旁听。要求被拒绝后,老人坐回旁听席,红着眼圈低头不语。
“我认罪,对指控没有异议。但我没有索贿,也没有为对方办事。”丁力说,自己一般都是先收钱,后办事,如果办不了,会把钱还给行贿者。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至2004年5月间,丁力利用担任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承办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评审工作的职务便利,接受海南裕泰科技饲料有限公司、陕西海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馋神食品有限公司、中达国际经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鲁洲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乐陵希森集团等公司请托,承诺为上述单位申报、评选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单位给予的贿赂款共计50万元。而案发后,丁力因心虚,将家中的150万元存款转移到两个同学名下。
丁力说,企业行贿一般都集中在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评审过程中。这期间,不少企业都会到北京找他,要求提供帮助。但这些企业请托的方式各有不同。一家企业的老总通过熟人求见丁力,第一次见面,就以资助写书的名义给了丁力10万元钱。而更多的企业老总因为和他关系比较熟悉,见面后就直接向他塞钱,最低的有3万元,最高的有十多万元。“其实评审龙头企业,我既没有决定权,也没有否决权,答应帮忙都是碍于面子。”丁力解释说,他拿到钱后,会为这些企业向评审部门打个招呼,但最终都是其省里决定。据丁力供述,他和企业打交道比较密切,经常给农业口内各企业拍宣传片、写宣传文章,再收取“劳务费”,但自己并不知道这是否合法。在最后陈述阶段,丁力潸然泪下,称自己不懂法,没有分清是非,没有与企业划清界限,没有经得起金钱诱惑,给农业部抹了黑,感到非常后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