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下午15时,劳动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工作组在太原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山西黑砖窑事件的初步调查处理情况。国务院联合工作组组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孙宝树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山西“打击黑砖窑主、解救被拐骗农民工”专项行动中发现并初步调查处理的三大主要问题。
孙宝树说,这次专项行动,主要发现并初步调查处理了以下问题:
一是有些不法分子在火车站等地许以高薪待遇诱骗农民工,或拐骗智障人员到砖窑厂做工,并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
目前全省已解救农民工359人,其中被拐骗的174人,被强迫劳动185人,其中有65人是智障人员,对这些被解救人员,当地政府已采取积极措施,责令窑主支付工资,赔偿金和返乡费用。对窑主无力支付的,由政府垫付。对受伤的农民工安排其住院治疗,对暂时无法确认身份和家庭住址的15名智障人员,已由当地民政部门集中安置救助,并正在设法与其家人取得联系。
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立案侦查,全省共立刑事案件15起,涉案55人,已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5人,其中10人被批捕,另有20人在逃,目前正全力追捕,并在全省还行政拘留24人,其他治安处罚38人。
例如,临汾市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砖窑场主王兵兵、衡庭汉案件,这起案件是5月27日当地公安机关在开展民爆物品专项检查行动中查处的。该砖窑建于2004年3月,是一个无营业证、资源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的砖窑厂。2006年3月,砖窑厂主王兵兵将其转包给河南籍人员衡庭汉经营。在该砖窑厂做工的32名农民工,其中有9名是智障人员,全部为衡庭汉及其同伙从西安、郑州火车站等地诱骗而来,并被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每天劳动时间在15小时以上,且从未领取工资报酬。在这次行动中,除甘肃籍智障人员刘宝于2007年初死亡外,其余31人全部得到解救。现初步查明,刘宝死亡前一天曾遭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殴打,承包人衡庭汉于2007年6月16日在湖北省十堰市被缉拿归案,另有2人在公安机关强大攻势下投案自首。目前该案9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包庇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中6人被批准逮捕,王兵兵、衡庭汉、赵某某、衡明扬、刘某某已移送起诉,仍有三名犯罪嫌疑人正在追捕中。
又如,运城市运城县杨城乡孙建村孙安民案件,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孙安民,男,45岁,山西运城阳城人,伙同其他7人,在今年以来,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殴打等手段,先后对32名农民工进行强制劳动,目前该案8名涉案人员均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再如,临汾市乡宁县昌宁镇大石头村刘养农案件,刘某经营砖窑厂自2007年3月份以来,砖窑主刘养农雇佣工头,通过打骂等手段,强迫农民工劳动。公安机关立即采取行动,解救被强迫劳动的农民工6名,两名刘姓犯罪嫌疑人分别于6月16日和17日被刑事拘留。6月19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追捕另外4名涉案在逃人员。
二是少数“黑砖窑”厂非法使用童工。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通过排查,现已确认童工12人,另外9人的年龄正在核实中。在这些人员中,有3人系被拐骗。目前这些人有的已被公安机关护送返乡或由亲属领回,有的由当地政府暂时安置,劳动保障部门对使用童工的6个砖窑厂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对3名童工被拐骗的问题重点展开了调查。
现已查清,拐骗童工周某的犯罪嫌疑人为永济市下麻坡村工头姚海潮,现正在全力追捕。针对社会关注的在山西黑砖窑打工的8岁童工吴某某,工作组于6月17日专程赴运城市万荣县找到了吴某某及其父亲,经查明,吴某某,男,12岁,1995年2月23日出生,云南省昭通人,父母离异,跟随在万荣县砖窑厂打工的父亲共同生活,有时帮其父干活,不领取工资报酬。根据工作组的要求,当地政府已免费安排吴某某在小学三年级就读,由于该砖窑厂已经被取缔,经劳动部门协调,其父亲已被安排在劳务站工作,生活基本稳定。
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历来高度重视,对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态度非常坚决。早在1998年,就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的最低就业年龄公约,我国《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都明确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对违法用工单位规定了处罚措施。《刑法》规定,对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构成犯罪的,要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按照这些法律法规,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的力度,严厉地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大量无证砖窑厂非法用工。
在检查的3347户砖窑厂中,有2036户砖窑厂无营业证、资源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涉及非法使用农民工53036人,一些无证砖窑厂和部分有证企业存在着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时间过长、劳动条件差等违法问题,在这次整治专项行动中,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调查,已立案534件,取缔非法砖窑厂315个,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对358户砖窑厂进行了立案调查,责令企业补发拖欠农民工工资72万元,涉及农民工1024人。这些问题的存在,暴露出一些基层政府和执法机关对违法生产、非法用工等现象麻木不仁、失职渎职,少数干部和执法人员甚至参与黑砖窑的生产经营活动,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
目前,省纪检委和监察局已派人到重点地区对群众举报的,在“黑砖窑”事件中涉嫌腐败和失职渎职问题进行调查。临汾市襄汾县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因在强迫劳动案中监管失职,已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临汾市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党支部书记王某,因在王兵兵黑砖窑厂案件中涉嫌违纪问题已被开除党籍,其余的举报线索正在查证中。
关于群众反映运城永济市劳动保障监察员尚广泽倒卖童工的问题,经核查,具体情况是,2007年5月28日永济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砖厂使用未成年工朱某某,他出生于1990年1月24日,该砖窑违反了《劳动法》有关规定,当即责令厂主支付其工资,并予以罚款处罚,并由劳动保障监察员尚广泽负责将朱某某送上长途汽车返乡。途中尚广泽私下将朱某某介绍到一个非法的砖窑厂做工,对于尚广泽的违法问题,永济市检察院已经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