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官法、检察官法执法检查组22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法官法、检察官法,落实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官法、检察官法执法检查报告所提建议落实情况的汇报。
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就这两部法律的实施提出了许多改进建议。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跟踪检查这两部法律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于今年6月分赴辽宁、安徽、广西、重庆等地进行跟踪检查,重点了解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所提建议的落实情况。随后,执法检查组还将继续在北京等地进行跟踪执法检查。
今天的会议分别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落实执法检查报告的情况汇报,听取了中编办、人事部、财政部和司法部关于人员、经费保障特别是制定关系法官法、检察官法全面实施的配套规定等情况的汇报。检查组充分肯定一年来整改工作取得的成绩,并认为“两院”还需要进一步在提高法官、检察官综合素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司法公正问题上做更大努力、下更大功夫;要高度重视和完善法院、检察院工作保障机制的建立,切实解决办案人员紧缺和办案经费不足、津贴不落实等问题,保证工作正常开展;要进一步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司法权威。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要抓紧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建议。一是要有紧迫感,“两高”和有关部门要从加快法制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落实建议,抓紧解决问题。二是要有硬措施,要通过细致的工作、过硬的措施,解决法律实施中的问题。三是要有协作精神,法院、检察院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切实贯彻实施好法官法和检察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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