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为香港参与国际经贸事务、扩展对外交往提供了广阔空间
——访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特派员吕新华
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特派员吕新华近日在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说,香港回归十年来,“一国两制”经过了实践的检验,取得了巨大成功,而其中一个主要的体现是“一国两制”和基本法为香港特区参与国际经贸事务、扩展对外交往提供了广阔空间。
吕新华说,回归以来,香港特区以适当身份参与了50多个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活动,并以“中国香港”名义在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国际和地区组织中发挥积极作用。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年会、世界会计师大会、《财富》全球论坛等一系列重大国际活动先后在香港特区成功举办。其中,世界贸易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通过的《香港宣言》,对进一步推动全球经济自由化、促进贫穷国家和地区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2006年12月香港承办国际电信展,这是该展创办30多年来首次在日内瓦以外的城市举办,反响巨大。
据统计,目前有200多项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经中央政府授权,香港在民航运输、司法协助、投资保护等领域签署了大量双边协定,并在经济、贸易、金融、航运、通讯等领域单独地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保持和发展关系,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香港特区护照目前获得134个国家和地区给予免办签证待遇。“中国香港正以前所未有的姿态活跃在国际经贸合作舞台上,在世界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吕新华说。
他指出,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平稳实施,香港政局稳定,经济持续恢复和发展,港人的民生不断得到改善。不少移居海外的港人纷纷回流香港,重新在香港工作和生活,享受“一国两制”给香港带来的独特优势。“总的来说,香港回归祖国的十年,正是‘一国两制’由科学构想变为生动现实并不断丰富和发展的十年。事实证明,‘一国两制’方针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保障。”
谈及特派员公署的总体工作以及在促进香港繁荣稳定方面的作用时,吕新华说,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是根据基本法第13条的规定,在香港特区设立的、负责处理涉港外交事务的机构。十年来,特派员公署遵照“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坚决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积极协助和促进特区开展国际交往与合作,全力保护香港同胞在海外的合法权益,为促进香港特区开展对外交往、促进香港的长期繁荣和稳定,做了大量工作。
吕新华介绍说,在国际多边事务方面,特派员公署协助特区政府官员以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等身份参加以国家为单位的国际会议838次,协助特区申办和举办政府间国际会议60多次;在条约法律事务方面,协助中央政府授权香港特区对外谈判、签署及修订双边协定的事宜286项,办理多边公约适用于香港特区事宜100多项,审查特区与外国或地区刑事司法协助、民事司法协助、移交逃犯、移交被判刑人案近1000件。
吕新华说,十年来,特派员公署参与处理中央政府与外国政府签署在港设领协议40多项;协助特区政府与100多个国家或地区签署给予特区护照持有者入境免签证协议或行政安排;颁发各类签证、护照和其他证件300多万件。
吕新华介绍说,特派员公署十分重视开展与香港各界的交流,以各种形式介绍国家的外交政策和涉港外交工作。2006年,特派员公署推出公众开放日、外交知识竞赛、外交大讲堂等活动,受到香港各界的热烈欢迎。其中,“外交知识竞赛”已被特区政府列入庆祝香港回归十周年的主要活动之一,吸引了香港130多所中学的近5万名学生参加。
吕新华最后强调,进一步做好涉港外交工作,使之更有利于国家和香港的整体利益,更好地服务于“一国两制”和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是我们今后面临的重要任务。“特派员公署将一如既往,加强与特区政府的沟通和协调,促进与香港各界的联系,全力支持和协助特区政府扩展对外交往,不断提升香港的国际形象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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