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0日,黄仁龙(右)在记者会上。当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宣布: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中央人民政府已经接纳他的提名和建议,任命黄仁龙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即日生效。记者会上,曾荫权高度评价梁爱诗的贡献,并希望与黄仁龙衷诚合作,一起为维护香港的法治而努力。新华社记者陶明摄
香港司法独立在“一国两制”下得到绝对认同和尊重
--访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黄仁龙
“回归10年来,香港特区基本法得到不断落实,为香港的人权和自由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黄仁龙在香港回归十周年之际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评价说。
在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简朴的会议室里,黄仁龙用普通话接受了记者采访,言语中透露出法律工作者特有的严谨、认真。他认为,法治是香港成功的基石。回归以来,在“一国两制”之下,特区的司法独立得到绝对认同和尊重,而基本法作为香港特区的宪制性法律,是这一切的根本保证。
黄仁龙介绍说,目前香港拥有5000多名律师,近1000名大律师,以及800名海外律师。香港终审法院每一次审讯都有一位海外法官参与,香港法官的水平在国际上备受推崇,很多国际评级机构对香港的法治和司法水平都给予了高度评价。
他指出,回归以来,香港表现出来的法治和司法状况给香港市民和国际社会以极大的信心,越来越多的海外及内地企业来到香港发展就是最好的证明。“我对香港的司法充满信心。”
谈到基本法在香港的实施过程,黄仁龙比喻说:“基本法就像为香港特区建造了一套完整的骨骼支架,我们要用实质的经验、本地的立法和法院判例,让骨骼支架长出肌肉和筋脉,使整个身躯得以发展完备。”
基本法第八十四条订定特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参考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司法判例,黄龙仁认为:“这令香港特区的普通法丰富起来,使它能更多元地茁壮成长。”
黄仁龙是香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律政司首长,2005年10月,他接替梁爱诗出任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时年仅41岁。黄仁龙出身贫寒,幼年曾帮助父亲在街上卖雪糕补贴家用,靠着自身的刻苦努力,考上英国剑桥大学研读法律,学成回到香港从事律师职业。在香港民众眼中,黄仁龙是港人靠自身努力创业取得成功的代表。
在担任律政司司长之前,黄仁龙在律师楼工作,只有秘书和助手两名雇员。而特区政府律政司有1000多人,其中律师300多名。黄仁龙风趣地说:“我现在是在香港最大的‘律师楼’上班。”
律政司在香港特区的法律制度中担当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负责所有检控工作,草拟政府提出的所有法例,并就形形色色的法律问题向各决策局和部门提供意见。黄仁龙对负责这个香港最大的“律师楼”深感责任重大。
他说,我的当事人不单是特区政府,也是广大香港市民。在香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由律政司检控,不受任何干预;另外所有与政府打的官司,都是我出面,告特区政府就是告律政司司长;所有法律草拟都是我们负责。因此,律政司司长的工作面临很大挑战,但这也是一个莫大的荣幸。
作为律政司司长,黄仁龙日常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是落实基本法。他介绍说,特区政府每推出一项新政策、新条例之前,都要由律政司来评判是否符合基本法的原则,同基本法的相关条文是否有冲突;在保障人权自由方面,律政司要根据基本法制定有关法律,如反对种族歧视的立法。另外,律政司还负责向香港市民及国际社会宣传、推介基本法。
回归以来,香港和内地在法律领域的交流也日益密切。黄仁龙说,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两地的律师事务合作有了突破性的发展,香港的律师楼可在内地开设代表机构,还可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在政府层面,内地与香港的司法合作也向更高层次、更广泛的领域扩展。
黄仁龙说:“香港不但可以对国家的经济腾飞作出贡献,也可为国家的法制建设发展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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