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交通规费征稽处一所副所长闫建军因在快车道上拦车检查,结果造成四车相撞,一人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昨日,闫建军涉嫌玩忽职守罪,被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3月13日上午,郑州市交通规费征稽处一所副所长闫建军带领5名工作人员违规到郑州市中原西路与西环路交叉口设岗稽查农用车交通规费。
在稽查过程中,闫建军未在检查地点前方200米处设立“警示牌”,未指挥车辆到达指定的安全停靠位置后再检查,而是到快车道拦车检查,没有保障行车安全,造成四车相撞,一人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闫建军作为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已构成玩忽职守罪。据此,对其提起公诉。
目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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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
中原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通俗地说,玩忽职守是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或者不尽责任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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