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国特有的“黄金周”长假制度可能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国家强制实行带薪年假,增加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
昨日,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旅游发展研究院院长、旅游管理专业博士生导师张辉,围绕“假日经济”这一主题在厦开讲座时透露上述消息。
“这几年,取消黄金周长假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三年来,每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都会有类似提案出现。”张辉说。
张辉透露,根据他参加的几次专家论证会结果,“五一”“十一”黄金周长假制度将取消,春节黄金周将保留。其中,“五一”放假1天,“十一”放假2天。
据称,现在“五一”“十一”的假期都是3天,总天数为6天,以后将变为3天。在假期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空出的3天法定假日将安排给中国传统节日。
“目前,专家争议最大的就是该分配给什么节日。”张辉说,“最后,专家商量出一套方案,就是中秋节明确下来,元宵、清明、端午、重阳4个节日中,由国家再确定2个。”
可是,取消黄金周,必须以强制实行带薪休假为前提。据了解,带薪休假不实行,黄金周就不会取消;带薪休假一旦实行,黄金周必然取消;且带薪休假将写入劳动法,一年7天为固定带薪休假期,每工作一年增加一天,最多为14天。
不过,张辉预计,明年黄金周不会取消,“带薪年假”应该要到2009年春节后开始实施。“带薪休假明确列入劳动法需要人大审批表决通过,这中间的程序相对繁琐,得花上一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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