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7日电(记者刘铮、姜雪丽)劳动保障部等九部门27日联合部署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于7月至8月在全国范围以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行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专项行动将对全国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场所的下列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依法领取证照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劳动用工基本情况,包括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招用渠道等;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包括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将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力争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对于没有依法领取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和安全许可等证照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将坚决予以取缔;对于非法用工中已经查实的涉嫌拐骗、强迫劳动、虐待伤害、限制人身自由、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坚决予以打击。 对于政府部门管理中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甚至充当黑势力保护伞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以及地方政府和执法机关麻木不仁、熟视无睹、失职渎职的,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于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违反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将依法立即纠正,责令整改,督促其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专项行动将全力做好善后处理和安置工作。将督促企业清算拖欠劳动者工资,落实好经济补偿;对受伤或受职业病伤害的人员,将及时安排医治救助,并帮助他们与家人和户籍所在地政府取得联系,确保平安返乡;对暂时不能返乡的人员,将集中救助,并设法送回原籍;将及时向社会发布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既坦承存在的问题,又表明政府的立场、查处的决心和整改的措施,保障公众知情权。 劳动保障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这次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