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出版的中国经济时报刊登贾品荣的文章说,中国改革第一难题是破除既得利益集团,尤为让人担心的是,既得利益者越来越强大。表现为: 表现之一:国企垄断在强化。国企的垄断几乎遍及各个行业。垄断本有两层含义,一是行政垄断,二是厂商垄断。行政垄断,是指禁止或限制外资和民营资本进入;厂商垄断,是说由一家公司控制相当部分市场。中国大部地区行业中,都能看见政府的阴影,如内地上百家汽车厂几乎都有国资背景。这种状况,与其说是政府垄断,不如说是政府垄而不断——政府包揽更贴切些。政府包揽,有经营效率低下之弊,无规模经济之利。现在,国企垄断有强化的趋势。 表现之二:垄断行业高管的收入高得离谱。这是不合理的。原因有四: 首先,这些高管不是在竞争性市场中靠自身的能力获得位置。 其次,经济学上将工资高于他们在次优职业中获得的收入称为纯经济租金,这些收入在逻辑上等于固定数量的土地获得的租金。租金的获得者必须具有特殊才能。我们说,软件领袖比尔·盖茨或是投资天才巴菲特,抑或篮球明星奥尼尔,之所以拿高租金,是因为这些人拥有一种在当今经济中很有价值的技能。 再次,美国的银行CEO拿高薪是无可厚非的。原因在于,他们靠企业家精神获得了自身的价值。数据表明,美国巨富们致富的主要途径是冒险创办高利润的新产业,他们是通过其创新行为获得“熊彼特利润”而致富。 第四,最重要的是,国有商业银行高管超额收入的获得,是由分配体制中存在的不合理因素——借助于权力、垄断和不平等竞争手段而获得的。这种收入差距,既不体现效率原则,又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数据显示,工行、建行、招行和浦发银行的员工成本占营业费用的比重超过50%。 表现之三:垄断集团不断花样翻新。只要铁路运输仍有“瓶颈”,只要还可能出现“煤荒”、“电荒”,这些部门的垄断就会花样翻新,而垄断的存在成为既得利益集团利润分割的“避风港”。 表现之四:拿自己制定的行政法规“忽悠”消费者。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垄断行业拿自己制定的行政法规忽悠消费者。这是不对的。必须指出:行政法规不是法律,而且行政法规要服从于法律。但我们现在有的地方行政法规大于法律,领导批示大于行政法规,直接导致权力决定一切,既得利益集团无法抑制。呼唤了多年的《电信法》至今尚未出台。 表现之五:强大的既得利益者并没有对弱势群体予以真正关怀。目前,弱势群体存在两种心理:一是恐慌的心理,失业问题引发人们焦虑不安;二是匮乏的心理,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人们心中无底,不足以应对变化莫测的社会。这时候,需要的是关怀与同情心。看看今天,既得利益者不仅没有对弱势群体报以同情心,反而肆无忌惮地掠夺弱者本已很少的收入。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解剖垄断行业几大热点 [本网特稿]期待反垄断法给消费者带来实惠 法眼看垄断:收费乱 收入高 缺监管 破解“垄断问题”要多做“内功” 尽量让垄断企业与“市场”保持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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