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以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龙石铭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审结,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案共有被告人73名,涉嫌罪名19个。
据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02年以来,龙石铭先后与娄星区人邬光文、邬强文(邬光文之弟)、邱朱和等人勾结在一起,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形成了较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他们有组织地非法购买枪支、管制刀具、通讯工具等,用于犯罪活动。自2002年以来,分别在娄底市城区为中心的区域及周边涟源市、双峰县、湘乡市等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大肆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敲诈勒索、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绑架、强奸等各种犯罪活动180余次,共造成4人死亡、10人重伤、23人轻伤、19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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