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日电 6月30日上午,山西省忻州市纪委对河曲县政协购买中华烟事件做出处理决定:(1)对河曲县原政协主席王满仓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河曲县委、政府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制止奢侈浪费,建设节约型社会;(3)将此案在全市通报,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厉行节约制止奢侈的警示教育;(4)公开曝光,将处理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发布。
5月25日至28日,河曲县政协召开七届一次会议。会前,原政协主席王满仓和会议秘书处的同志商定,给参会人员每人每天发一包中华牌香烟,会期四天,参会人员381人。随后,由王满仓负责以每条450元的价格购买硬中华烟150条。5月23日,经王满仓批准,从县政府预拨的会议费中,付烟款67500元。
6月24日,《法制日报》对此事进行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映。事件发生后,忻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领导就此问题专门安排提出要求;市纪委主要领导在6月29日连夜碰头,并于第二天上午召开常委会议,根据调查情况及省纪委处理意见,对王满仓违纪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
6月27日,河曲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对县政协购买中华烟的事件进行了通报,并对工作中存在的监督不力、约束不严及作风上的存在的奢侈浪费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剖析。6月28日县委、县政府又召开全县中层以上干部大会,对买烟事件进行通报,对全县作风整改进行了再部署。
6月28日,王满仓就此事主动向河曲县委说明了情况:本人会后就要离任退休,给代表买烟只为开好会议,并无其它想法。同日,他写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主动承认错误,承担责任,诚恳接受组织上的处理;29日王满仓个人自愿筹资6.75万元购烟款退交了河曲县纪委,主动纠正,以其挽回影响和损失。县纪委将此款当日上交了县财政;同时,本人将自己的违纪问题向忻州市落实《规定》领导组办公室进行了申报。
王满仓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但其在公务活动中违反财经纪律,用公款6.75万元购买中华香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构成挥霍浪费错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理》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忻州市纪委决定对王满仓给予严肃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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