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水利工程设施
堤防和水闸。已建成堤防28.08万公里,保护人口5.5亿人,保护耕地4.5万千公顷。累计达标堤防10.6万公里,堤防达标率为37.7%。一、二级堤防累计达标长度2.36万公里,达标率为72.7%。全国已建各类水闸41209座,其中大型水闸426座。
水库及枢纽。已建成各类水库85849座,水库总库容5842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482座,总库容4379亿立方米,占全部总库容的75.0%;中型水库3000座,总库容852亿立方米,占全部总库容的14.6%。
工程供水能力。全国水利工程实际供水能力达到6591亿立方米,占原设计能力的79.3%。在水利工程供水能力中,蓄水工程、引水工程、提水泵站工程、已配套机电井和其它水源工程分别占占总供水能力的36.5%、30.9%、14.4%、13.1%和5.1%。
农业灌溉。全国有效灌溉面积达到57078千公顷,30万亩以上大型灌区285处,有效灌溉面积14612千公顷。工程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2426千公顷,其中,渠道防渗节灌面积9594千公顷,低压管灌面积5264千公顷,喷滴灌和渗灌面积3578千公顷,集雨节灌等其它工程节水灌溉面积3990千公顷。万亩以上灌区干、支、斗渠防渗长度占相应渠道总长度的27.2%。全国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46。
机电井和泵站。已累计建成各类机电井485.9万眼,其中安装机电提水设备可正常汲取地下水的配套机电井436.5万眼,装机容量4072万千瓦。年末累计建成各类固定机电抽水泵站47.3万处,装机容量2453万千瓦。除固定抽水泵站外,流动排灌设施装机容量达2019万千瓦。
农村水电。年末全国水利系统水电装机容量累计达5293万千瓦,占全国水电装机容量的41.2%,其中农村水电装机4720万千瓦。水利系统水电年发电量1636亿千瓦时,占全国水电总发电量的39.3%,其中农村水电年发电量达到1484亿千瓦时。
水土保持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累计达97.5万平方公里,其中小流域治理面积37.9万平方公里,累计实施生态修复面积67万平方公里,建成黄土高原淤地坝2.9万座。
水文及信息化。年末已建成国家基本水文站3183个,水位站1180个,雨量站13866个,水质站5140个,地下水监测站12598个,蒸发站13个,实验站78个。全国共有8220个拍报水情站,1142个水文预报站,水环境监测(分)中心260个,基本覆盖了江河湖库主要控制断面、省际边界的水质监测。
四、水资源利用与保护
据初步统计,全年水资源总量25567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8.9%,比常年减少7.7%,人均水资源量1945立方米,比上年减少9.3%;全年平均降水量615.5毫米,较上年减少4.5%,比常年减少4.2%。年末全国465座大型水库蓄水总量2109亿立方米,比年初减少128亿立方米。
全年总供水量571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占81.4%,地下水源占18.2%,其它水源占0.4%。全年总用水量5716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83亿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472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8.3%;生产用水5150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90.1%;生态与环境用水94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6%。与上年比较,生活用水增加2.2%,生产用水增加1.4%,生态与环境用水增加1.0%。在生产用水中,第一产业用水3720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65.1%,第二产业用水1335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23.3%;第三产业用水95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7%。全国人均用水量为435立方米,比上年略有增长。万元GDP(当年价)用水量273立方米,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减少8.3%;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144立方米,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减少9.8%。
黄河水量调度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实现了连续7年不断流。组织山西、河北两省向北京市集中输水4600万立方米,保障首都供水安全。首次实施引黄济淀补水工程,引江济太受益范围扩大,珠江压咸补淡应急调水有力地保障了澳门、珠海等地区的供水安全。
根据全国13.5万多公里河长水质评价结果,水质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河长占60.5%。与上年比较,全国江河水体的水质状况变化不大,主要超标项目是氨氮、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和化学需氧量等。全国已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实施了水功能区划。完成了长江三峡、海河、淮河、松花江、辽河、太湖流域水域纳污能力核定工作,提出了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基本完成全国七大流域入河排污口调查登记工作。核准公布了第一批全国重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已有11个省(自治区)划定了地下水超采区,制定了压采地下水方案和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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