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第一份“慰安妇”受害事实调查报告公布。调查结果显示,日军曾征用庙宇作为慰安所,而山西的一处慰安所至少延续到日本战败后的1947年。
调查报告由中国原“慰安妇”受害事实调查委员会完成。调查委员会从去年9月开始工作,今年3月结束第一阶段工作,调查重点在山西省的5县市、海南省的2个县、云南省的6县市。他们的调查证实,在山西省的4个县内尚有16名幸存者,海南省某县有1名幸存者。这17位受害者被日军抓到军营内或军营附近的建筑物内持续实施性摧残。这17位受害者当年最小的为12岁,最大的21岁。另外,还查证有两位受害者的遗属。
他们查明,日军设立慰安所的场所包括民间会馆、民宅、临时建筑等,日军还曾强占云南省腾冲县的庙宇。
此次调查发现,日本战败后残留在中国的日本军仍沿袭了随军“慰安妇”制度。经查证,1945年日本投降后,部分残留日军曾编入国民党阎锡山地方武装部队中,但单独保留独立建制。其中一支日军残留部队编为“保安第六大队”,该大队曾用日文发通知,告知残留的日本兵其在山西太原设立了1处慰安所。这一调查结果证实,日军设立的以女性为迫害对象的“慰安妇”制度,至少一直延续到1947年之后。
参与调查的律师康健说,这是国内首次系统地调查慰安妇的受害事实,此次第一阶段的报告将分三批公布,未来还有更大范围的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