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5日,面对居高不下的房价,南京市开创地方政府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之先河,推出所谓“政府指导价”,比如规定普通商品房的利润率不得超过8%。这一举措甫出台,便引发各界激烈争论,开发商、普通市民、专家学者等纷纷加入其中,并形成观点截然对立的正反方。
《现代快报》6月25日有文“政府就该努力把房价赶进‘笼子’”。这是一篇正方文字,颇能代表一些人的看法,但其中有些观点却值得商榷。文章认为,南京市政府高调干预房价,是在两个利益群体之间展开:一是购房者,一是开发商。这样的表述客观上是在为政府撇清,好像政府是超脱的第三者,在维持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公正,但事实并非如此。在现下这个房地产市场的博弈格局中,政府本身就是一个利益方,而且可能是更大的利益方。因为房价最关键是地价,而转让土地使用价格的权力在政府手里。
该文由此批判“言必称市场”的“市场原教旨主义”,指责它“批评政府的必要干预”。在我看来,今天不是市场原教旨多了,而是很缺乏。市场原教旨的基本教义之一,便是政府在市场之外而非市场之中——如果它要对市场作必要的干预的话。可现在的问题是,在市场这个足球场上,政府既是拼命要进利益之球的运动员,同时又要充当裁判。一身两兼,它对市场的干预,按照本能,也要往自己的利益方向倾斜。因此,政府干预市场,其前提是政府先退出市场。退出市场才能谈“干预”,否则不是市场“干预”而是利益“干预”。
中国过去的计划经济本质上是权力经济,现在所要转型的市场经济则是自由经济。权力经济的主体当然是政府;自由经济不然,它的主体在民间而不在政府。政府只是经济平台的看护人和监督者。可是我们看到,在这个艰难的转型中,艰难正在于计划经济的权力之手频频干预远未成形的市场经济,而这种干预恰恰又是市场难以成形的原因。以南京房市而论,我想问的是,如果以长江路地区为例,政府付给当地拆迁户的价格是多少?而它转让给开发商的土地价又是多少?算一算这里的差价吧!那么高昂的土地价格,房价又怎么能降下来?有意思的是,如果自己在地价上赚得盆满钵满,面对因房价而产生的民怨,又动用手中权力来压制和自己利益连襟的开发商,这对开发商也不公平。当然,此举可以给自己脸上贴金,贴金而已,房价依然仰之弥高。更重要的是,“看不见的手”敌不过“看得见的手”,以利益者的身份动用手中明晃晃的权力,一个完整的市场社会就难成形。
该文有一个很有意思的标题:“政府就该努力把房价赶进‘笼子’”。房价的确应该进笼,可是应该进笼的还有谁?美国总统布什在一次讲演这样说过:“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们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才不会害人。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笼子不过是比喻,说白了就是“限制”。如果权力害了房价,房价害了我们;那么,限制房价,首先就要限制权力。
(作者系南京晓庄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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