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7月5日电(记者 张晓松)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5日在南宁召开的全国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审计机关要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狠抓以“八不准”审计纪律为核心的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李金华在回顾近年来审计机关廉政建设工作时说,廉政建设保证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保证了审计质量,赢得了社会赞誉。 近年来,各级审计机关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制定实施了审前承诺、审后回访、聘任监督员、年终评比等制度。今年5月,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办在被审计单位中聘任了14名文明审计监督员,对审计人员是否依法审计、是否遵守审计纪律进行监督。山东省审计厅对重点审计项目全部进行廉政回访,并将回访结果进行内部通报,促进了审计纪律的落实。 审计署于2000年提出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安排食宿、交通、旅游等“八不准”纪律,要求下属机关及派出机构必须实行审计外勤费用自理。据李金华介绍,除审计署机关及派出机构外,全国已有18个省级审计机关实行了审计外勤费用自理,切断了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联系。湖北省鄂州市审计局在这一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十不准”纪律,并向被审计单位发放附有“十不准”内容的廉政情况反馈卡,接受监督。 此外,近年来,审计署还对38名司局级审计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署党组向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和各特派办选派了专职纪检组长。在地方,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一方面定期对党组和班子成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进行自查,一方面就住房、用车、兼职、赌博等问题组织对领导干部进行专项检查。 “但是,目前,一些审计干部还没有切实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少数审计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还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李金华说,审计机关要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狠抓以“八不准”审计纪律为核心的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另据了解,审计署正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已将加强廉政建设、树立清正廉洁审计形象,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这个意见还提出,要把审计机关的廉政建设延伸到家庭、社会和八小时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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