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5日电(记者吴晶晶 顾瑞珍)记者日前从环保总局了解到,今后我国将采取四大措施,加大对大江大河的污染治理力度。 首先,环保总局将以加大松花江、淮河、太湖等重点流域治污力度为突破口,打好治污减排总体战役,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总量削减任务的完成,包括:严格环境准入,提高准入门槛;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加快生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速度;着力解决以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为重点的农业面源污染;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污染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 第二,集中力量抓紧治理重点流域的污染,并把保护饮用水源作为水污染防治的首要任务来抓,及早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目前,松花江流域、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正在实施。淮河、海河、辽河、黄河中上游、长江中下游、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太湖、巢湖、滇池等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这些大江大河的治污规划将饮用水源保护作为主要内容和任务,待国务院批复后,再组织实施。 第三,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正常运行。按照要求,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建设过程中必须突出管网优先的原则,合理安排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的衔接,防止建设规模过大和管网不配套。现有和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要配套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同时,继续推进重点流域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产业化发展,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 第四,加大对河流源头水源涵养区的保护,确保生态用水。划定保护区,禁砍禁伐,封山育林,保护河流源头区域和沿河两岸的植被,以起到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水资源开发利用要以保护水环境功能为前提,要兼顾流域上、下游之间的水资源需求,保证生态用水,维持河流的自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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