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金融大部委的说法或将告一个段落了。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3日表示,这轮大部委改革中并没有提到金融大部委。"金融没有大部委,国外也没有"。成思危是在其人民大会堂的办公室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上述话的。
成思危说,从国内外经验看,货币政策制定执行和金融监管应该相互独立,以保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中国不会再走回头路,央行和监管机构再合二为一"不大可能"。
他表示,混业经营和混业监管是一个大趋势,目前混业经营已经在做试点,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混业监管的条件还不成熟,"本届人大也没有谈到这一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2007年初的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仅强调了应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既未提建立"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更未提建立"金融大部委"。
当时温家宝指出,要完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监管协调配合;强化金融监管手段,健全金融法制,加强对跨境短期资本流动特别是投机资本的有效监控,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继续深入整顿规范金融秩序。
据知情人士透露,当时中编办经过调查研究后,三大监管机关重新划归了公务员体系,并完成了这一转换。而记者从监管机构了解的信息也表明,统一监管并未提上日程。
"金融大部委的提法不对"
对于目前争论很热的"金融大部委",成思危明确指出"这个观点不合适"。
他认为,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的事业单位,不是部委, "不是政府部门的概念"。"政府行使行政权利,而监管机构负责对市场的监管"。人民银行是负责货币政策的,为保障其独立性,也"不能成为一个部委"隶属政府,任何国家都没有这样一个金融部。
他表示,从未来走向看,三个监管机构可能合并为一,成为一个统一的协调监管委员会;央行负责货币政策,应起美联储作用,不应同时再有监管职能。
"监管和货币政策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从国外经验看,还是分立好。"他指出,以前人民银行改革,相继将对证券、银行、保险三业的监管职能分离,成立证监会(1992年成立)、银监会(1998年)、保监会(2003年),就是为了使央行能够集中精力做好货币政策,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如今再将货币政策制定和金融监管的职能合二为一,是"不合适的",也"不会再走回头路",成思危明确表示。
世界银行中国首席代表王君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将两种职能合二为一将是一种倒退。央行应该负责宏观的体系性的问题,监管机构则着重微观的产品和功能方面的问题。
为统筹协调金融方面的工作,王君提出,可设立一个副总理级的金融委员会。
"这是一个金融协调机构,并不代表统一监管",他道,其目标是促进金融服务一体化,加强调控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体职能则包括重大战略制定、安全防范与处置、金融问题协调、督促现有监管机构等。
混业监管条件不成熟
成思危指出,目前中国实现混业监管的条件还不成熟。
一是国家有政策、稳定等方面的考虑,另一方面是客观条件不成熟。"我们的监管能力和水平与国外还有差距",人才储备和技术信息系统支持上也需要积累。此外,金融机构中存在大量的国有企业。
从国外经验看,实现混业监管需要法律框架基础,人大是否已经在做这些准备呢?
"本届人大没有研究混业监管问题",成思危说。
但他表示,"混业经营和监管是金融改革的终极目标"。混业经营利于资金有效利用,利于发挥金融各方面的协同作用,利于风险的系统监管,是我国金融改革的目标之一。由于金融全球化、金融监管的减弱和金融创新的发展,混业监管已经是大势所趋。
谁来约束监管者
从国外监管经验看,保证监管者的独立与约束监管者的权力同等重要。
如何做到这一点?
成思危表示,"关键要依法办事"。同时要转变理念,"一定要纠正一个观念,监管者和被监管者是平等关系,而不是隶属关系"。另外一个问题,不要老干预市场。"市场有其自身的规律,涨涨跌跌是常态。"
他指出,监管者的本职在于为市场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为此须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保障公众投资者、存款人和投保者的合法权益,并给他们以知情权,同时督促各类金融机构努力降低运营成本,改善服务,使有关群体总体上获得合理的回报。另外,要从信息披露入手,不断提高监管效率。
对于存款保证制度,他表示,自己很早就提出了,"这固然加大银行机构的成本,但考虑到银行收益很大部分是来自央行维持的较高利差,现在将其中的一小部分拿出来又算得了什么"。
针对行政机构改革过程存在跳不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帕金森定律怪圈,成思危表示,关键在于转变政府职能。职能不改变,机构精简了,不久还是要膨胀,因为有那么多事,肯定还会想办法增加人员。
"10年前在政协会上我就提出,'精兵简政',关键在于'简政'",成思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