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听取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获悉,金融部门的机构改革问题并未列入机构改革名单,这也意味着“一行三会”不会合并。
而国家审计署署长李金华昨天上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对金融监管机构的审计将分别进行。
建大部门是为了提高效率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大部门制实际上是提高效率的改革。
厉以宁指出,“建大部门制的阻力在于既得利益”的说法是不准确的。但他也强调,因为没有太多的经验,所以大部门制改革要慎重,一开始可以选几个最关键的部门来做,比如交通部、能源部、环保部等,但是他也表示,大部门的建立和调整,不是一次就能完成的,可能需要多次协调。
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表示,金融体制改革任务艰巨,几年前国务院作出的分业监管决策是正确的,分别设置“一行三会”对金融领域改革具体负责,实践证明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从改革任务看,继续保留“一行三会”的体制有利于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有利于金融业尽快做大做强。
“一行三会”目前合并不合时宜
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让监管部门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危机”呈现于债券市场,却根源于信贷市场。银监会的高层也多次表示,在一个统一的金融市场中,风险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和扩散性,因而,风险监管也不再是单个部门的事情。不过,全国政协委员、浦发银行董事长吉晓辉表示,中国的金融发展有必要经历分业监管的阶段,这是一个制度上的安排。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央行与银、证、保三个监管机构不可能合并为一,将货币政策制定和金融监管的职能合二为一,是不合适的,也不应再走回头路。
而对于“三会”未来的改革出路,业内人士也指出,我国金融业中,银行业当仁不让地成为其中的“老大”,在这种背景下建立集中监管体制,容易导致银行监管在整个机构中占绝对优势,从而制约证券、保险监管的发展。
最重要的一点是,银、证、保三会都脱胎于人民银行,成立的时间不长且监管已经步入正轨。如果此时考虑混业监管,将三个监管机构合并,可能会导致监管效率出现损失。
郑新立表示,分业监管有利于相关行业做深、做细、做到位,有利于保持部门稳定,目前金融行业发展任务艰巨,需要解决的问题非常多,现有的部门还是适应当前改革发展需要的。
不过,成思危在接受采访时还是透露说,从未来走向看,“三会”可能合并为一,成为一个统一的协调监管委员会。对此,郑新立称,未来如果要合并,也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等金融体制理顺了,金融产业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各方面走入正轨时,金融机构监管实行统一的大部门制时机才成熟,目前时机还不成熟。
据了解,此前,银、证、保三会成立了金融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了三个部门之间的监管协作。而今年初,为进一步防范银行综合经营风险,银监会发布了《银行并表监管指引(试行)》,为银行综合经营监管奠定了基础。 (上海证券报)
郭田勇:应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在信贷紧缩的调控要求下,银行业金融机构过去依赖于存贷差获取利润的做法正逐渐发生变化,综合经营也被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而为应对新趋势,银、证、保三个监管部门设立了联席会议机制,为综合经营形式下的分业监管协调机制建立了良好的基础。今后,综合经营与分业监管的模式是否仍将继续保持?中国证券网特别邀请了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与网友就此话题进行探讨。
主持人:本报两会报道组
主持人:近年来,金融业综合经营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您认为其条件是否已经成熟?
郭田勇:确实,这几年银行、保险等正在越来越向综合的方向不断进行渗透,从国际上来看金融业的综合经营也是大势所趋,所以我们应该创造条件尽快推动金融业综合经营。
但是刚才你说是否已经成熟,其实这个成熟与不成熟都是相对的概念,我们只能说现在我们进行综合经营的条件相对以前来说确实变得越来越好了,但不能说它已经完全成熟。这里面还有几个方面的标准要看:第一点是金融机构在经营中能够做到产权明晰,自律能力强,这是很重要的,如果金融机构自律能力不够,它会趁这个机会盲目扩大,这样就会酝酿问题;第二点,法制需要完备;第三点,金融监管要有力。
主持人:发达国家的金融业经历过先综合后分业再综合的发展路径,这给中国金融业的综合经营带来什么样的启示?
郭田勇:尽管现在从业务层面上,包括机构层面上,我们现在综合经营的进程有所加快,但是整个实践还是处在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所以我们还是应当坚持稳步推进金融综合经营试点这种政策的导向,然后循序渐进地逐步展开综合经营。这样操作,才能使我国综合经营制度在最大限度地抵御金融风险的前提下稳步前进。
主持人:综合经营在给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带来挑战的同时,也给金融监管部门出了一道难题。您如何评价当前的金融分业监管体系?
郭田勇:我觉得目前的监管体制跟以前的分业经营是能够相适应的。因为目前的监管体系是按照以前的分业经营模式建立的,而现在综合经营还是处在一种局部性、小规模和试点性的阶段,现有的监管体系本身也在试图对金融创新以及综合经营上的一些业务不断地改进监管手段和监管标准。
但是如果说评价当前的监管体系,从发展的眼光来看,我们现有的监管体系的确还存在一些漏洞,比如我们这种分业监管相对于综合经营来看,的确能够产生一些监管真空和监管套利。第二就是说在这种分业监管下,也容易造成监管重复和增加监管成本。
主持人:我们最近注意到大部门制改革的提法很多,但“一行三会”短期内实行合并的可能性似乎还不大,您认为这个原因是什么?
郭田勇:从国际经验来看,大部门制是一个方向,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解决一些问题。目前来看,国务院要考虑推进大部门制的部委一定应该是问题最大、矛盾最多,而且改革起来成本最低的一些部委。
另外,我觉得我们大部门制的目的一个是提高管理效率,还有一个就是使机构总数减少,而不是增加。如果你在“一行三会”的基础上再成立一个新的机构。虽然很多人认为这样做效率可能提高,但这和大部门制的方向是不吻合的,因为机构应该变少,而不是应该增加。
主持人:综合经营趋势日益明显,对金融监管构成更高要求。您认为当前的金融监管应怎么改进以适应这种趋势?
郭田勇:分业监管仍是目前较理想的监管治理体制选择,但须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监管治理体制。
首先,应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建立,可吸收人民银行、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参加,以在更广的范围内堵塞监管漏洞,形成维护金融稳定的合力。
其次,进一步完善主监管制度,强化功能监管。要在对金融集团发展趋势研究的基础上,根据金融集团的“血统性”特征指定主监管机构。同时通过实施功能监管使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资产组合总体风险做出判断。(上海证券报)(本文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