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贵州都市报报道称,贵州黄平县规定中小学生要向过往车辆敬礼。这一规定实际早在2004年就被推广,如今学生们都已养成见车主动停下脚步敬礼的习惯了。
正所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若不是今时媒体报道,恐怕世人很难共享如此旧闻了。我不禁兴起,在网上搜寻一下该事件是否只是个案。这一搜还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也就在2004年前后,当时即有媒体报道称,某地的绝大多数学校发出号召,要求在校小学生在上学或回家途中,凡遇来往的小车必须停下脚步,面向小车及车内的人立正行队礼。
看来我不仅是孤陋寡闻,而且思想也快跟不上潮流了。细一看,原来大抵都有两个冠冕堂皇的理由,首先是教育学生应把讲文明、讲礼貌落实在实际行动上,敬礼表示对驾驶员的尊重,其次是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这好像无关思想不开化,而是基于教育和爱护学生的理由,那就不妨理论一番。
如此规定或许真的有教育和爱护学生的善意,但结果能如其管理部门所愿吗?黄平县教育局的有关负责人说:“推行这种礼仪后,小学生在公路上玩耍的现象减少了,安全隐患消除,家长和老师们也放心多了。”看来其中一个目的达到了,但另一个目的笔者认为并没有达到。
之所以这么说,因为在我看来,规定中小学生向过往车辆敬礼,首先透出一股陈腐气。在古代,庶民要给坐轿官员让路,“肃静”、“回避”字样我们在古装电视剧里还能见到。这一对比,我怎么就觉得这一规定就像古代规矩的现代版。虽然“换了副马甲”,但还是容易识别。当然,今时的规定,其现代版的理由是“敬礼表示对驾驶员的尊重”。从实际情况看,我们很难得出这一结论。
无论行人,还是驾驶员,都是平等的,身份平等,行路权利也是平等的。这是常识。敬礼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要表示恭敬。既是平等,为什么行人要向驾驶员表示恭敬?而在实际生活中,与机动车相比,行人属于弱势一方。因而,为了维护这种平等,在行使路权方面,许多现代的制度都规定,机动车要礼让行人,而不是相反。上述规定显然是强化了不平等意识,而不是纠正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
规定中小学生向过往车辆敬礼,敬不出尊重,却敬出了尊卑。因为拥有机动车特别是小轿车,尤其是在一些不发达地区,往往是一种财富或权贵的象征。如此敬礼,容易在学生心里被固化为向有钱人或有权人行礼。因而,这样的规定不仅不是讲文明、讲礼貌的实际行动,怕是强化了中小学生们的卑微意识。这样的教育方式,当然不合现代教育理念。
另外,让中小学生向过往车辆敬礼,于理不通。若真是为了学生安全考虑,大可不必出此奇招。其实,提醒学生不要在马路上玩耍,在过马路时,要求学生向机动车挥手示意慢行以便自己通行,就可以了。令人大惑不解的是,为何当地教育部门要舍弃这种绝大多数行人交通通行的方式,却搞出这么一套不合时宜的规矩,而且居然是遇过往车辆即敬礼!真是莫名其妙!
最后不妨来设想一下,假如当地的学生们来到大城市,遇见如许车水马龙,他是敬礼还是不敬礼?城市人又怎么看?这敬礼的习惯恐怕是改不了,但这一敬,那就敬个没完,而且极有可能让驾驶员们也摸不到头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