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0月16日电(记者刘丹、杨金志)法庭内安置了一个180英寸的“网络直播”超大屏幕、原被告席和旁听席设有数个显示庭内即时画面的液晶屏幕,双方当事人及审判人员三方通过网络视频进行“全真式”跨越空间的即时交流……这是记者16日在上海市二中院远程审判崇明法庭内看到的一幕。
当日,上海市二中院首次在崇明、宝山法庭进行远程审理试点,此举首开全国民事案件远程网络审判之先河。这意味着今后上海部分郊区(县)的当事人无需赶赴市区参加庭审或旁听,而只需到上海市区法院在郊区(县)法院设置的远程审判点。
所谓“远程审理”,是指通过计算机及网络技术鉴定声音,终端设备等,法院审判人员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分别在法庭及远程审理点同步完成接待当事人、提审被告人、开庭审理、开庭宣判等活动。
上海市二中院副院长徐松青表示:通过这一试点,我们希望能依托高科技手段、以发展的眼光不断取得司法为民的实际效果。
记者了解到,在崇明远程审判点当日审判的两起民事案件中,当事人一(双)方是崇明人。“如果要从崇明赶到上海市二中院,天刚亮就必须起床赶往码头坐船,如果天气不好还得改天再启程,非常麻烦,现在法庭‘开’到了家门口,非常便利。”上海崇明当事人一方梁俊生说。
当日,与上海宝山区看守所仅一墙之隔的宝山远程审判点,也审理了两起刑事案件。据介绍,法院以往要派警力驾驶警车到看守所提押被告人,审理结束后再将其还押,押解过程繁琐,并须特别注意押解安全;如今,刑事被告人则只需步行几分钟就可进入一墙之隔的远程法庭参与庭审。
上海市二中院院长王信芳表示:远程审判模式对于当事人双方及法院可谓“一举三得”。启用远程审理模式后,当事人不仅节省了在途时间、精力和花费,更方便了诉讼;此外,法院则可大大节约司法成本,审判工作效率也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对于远程审判是否会造成庭审中质证、辩论等环节的困难,王信芳表示,我们有国内领先的证据双向演示系统,证据、证人可提供给各个远程审判点进行当庭质证,其文书及录音(像)证据,可通过相应操作后传递给两地多个终端系统播放,审判人员、各方当事人、旁听群众都可一览无余,庭审笔录亦可通过网络传输,当场打印、核对签字。
“目前,上海市二中院预计将远程审判模式广泛应用于案情相对简单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并完全遵循当事人完全自愿原则。”王信芳说,“如果试点顺利,我们还打算将远程审判模式推广至上海其他远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