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一轮机构改革正式启动。
这是自2003年以来,上海最大的一次党政机构改革,也是中央批准的第一个地方机构改革方案。
很多人还记得,在2003年那次机构改革中,上海组建了国资委,成立大经委,撤销了旧的经委和商委,改革后设置部门45个。
而按照本次改革方案,上海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4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3个,直属机构21个,另设部门管理机构6个。
从45个部门调整为44个,表面上看,只是“少”了一个。不过,细究其中变化,却体现“质”的深意。
按照上海市委领导的说法,这次机构改革,“并非简单的机构撤撤并并、人员进进出出,而是重在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
转变政府职能是首要任务
如果说,2003年的那次机构改革,方向是为了增强政府调控经济、协调社会事务的能力,那么,这一轮的上海机构改革,显然力求在政府职能、职责关系、效能服务上实现突破。
“要着力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上海市负责人如此强调。
新机构改革方案,既要与国家机构改革相互衔接,又应充分体现当今特大型都市管理特点,让老百姓满意——这是上海在设计本轮机构改革方案时的最直接切入点。
负责制定这轮改革方案的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此次改革,主要有“四个重点”:加强和完善重要行业管理体制;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优化和完善城市建设、交通和管理体制,努力体现特大型城市功能和特点;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他们解释,目前的机构调整方案,已经做好了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衔接,建立起了与国务院组织框架相协调的行政体系。
转变政府职能成为本轮改革的首要任务,也是上海机构改革方案的重点。为此,特地调整组合了一些部门,目的是体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
方案中,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对政府部门的职能作出合理界定和调整,并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避免职责交叉、政出多门。
关键阶段的率先启动
作为本轮机构改革中率先启动的地方,上海的这次改革时机耐人寻味。
如果说,中国改革开放30年,上海浦东开发开放18年,这两个历史“高点”,成为上海新一轮机构改革起点,还多少有着象征意义,那么,上海发展进入了关键阶段,则成为这轮改革的现实动力。
上海肩负着中央要求的“四个率先”和打造“四个中心”的使命。不过,在长期保持了GDP两位数增长的高位平台后,上海近年的经济开始趋缓。今年上半年,上海GDP增幅首次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另一方面,作为中国最发达的现代化城市,如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成为亟待破解的课题。
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提醒:与新形势新任务相较,上海现行行政管理体制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比如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综合协调能力不强、办事效率不高……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切实加以解决。”
今年3月,上海市委、市政府就把推进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列为十分重要的工作内容,专门成立市政府机构改革调研工作组,探索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工作。
有意思的是,调研采取了“无方案听取意见”。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希望不带预设框框,不暗示,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推进这轮改革。他们详细征求了各方人士意见,按照中央的精神,改革调研工作组提出了多个比选方案。几经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和市政府会议讨论之后,数易其稿,并专门到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中央有关部门登门征求意见,不断完善。
9月23日,市政府全体会议讨论审议了《上海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后,又向市人大党组、市政协党组和民主党派、市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了有关情况。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对《上海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作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上海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草案)》。
方案只是第一步
10月14日,上海在全市召开了机构改革动员大会。随着方案的批复,接下来的时间,上海党政部门都将迎来一次重要的调整。
为了不使因改革出现“工作脱节”,市委、市政府做了相当细致的部署,这次改革涉及人员分流、资产处置、干部任免等很多方面的问题,要求必须严肃各项纪律(包括人事、财经、保密等),切实防止出现自行其是、突击提干、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的发生。
而人们认为,从方案到实际操作,到改革目标的最终实现,还将有一些难点。能不能在机构改革中,真正对各部门现有职能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能不能做到职能部门的责任明确和强化;能不能切实精简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把该撤销的坚决撤销;区县政府机构改革又如何配套跟进,浦东新区的“先行先试”如何……
机构改革很难,但是,不改革,科学发展更难。对此,上海市领导一再表示:要拿出勇气与信心,使这次改革取得预期效果。
上海市政府部门调整方案(新闻链接)
上海市此轮机构改革目的是进一步调整优化上海政府部门的组织结构,主要调整包括:
组建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上海市经济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职责、上海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的相关职责,整合划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保留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组建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将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的职责、上海市经济委员会的内贸管理职责,整合划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粮食局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由合署办公调整为分别设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和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继续实行合署办公。
组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上海市人事局的职责、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上海市医疗保险局的职责,整合划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上海市公务员局,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不再保留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上海市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由上海市卫生局管理。
组建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将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职责、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参与指导郊区城镇规划建设的职责、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的重大工程规划建设和资金安排等职责,整合划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不再保留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组建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将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的职责、上海市港口管理局的职责、上海机场集团的空港地区行政管理职责、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的路政管理职责,整合划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不再保留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上海市港口管理局。
组建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将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的住房建设管理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物业行业管理等职责,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的动迁管理职责,整合划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不再保留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组建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将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职责、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的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职责,整合划入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不再保留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组建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将上海市绿化管理局的职责、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不再保留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此外,调整方案还包括上海市海洋局和上海市水务局合署办公,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由市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上海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调整为上海市司法局内设机构,上海市监察委员会更名为上海市监察局,上海口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更名为上海市旅游局,将上海市社会服务局职责划入上海市相关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