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察涉嫌伙同他人,以协助调查为由,拘禁了逗留在机场候机厅的一名年轻漂亮女子。第二天,这名女子选择了跳楼逃生。
昨日,(重庆)市一中院开庭审理这起涉嫌抢劫案。
谎称办案带走女子
检察机关指控,王某是重庆机场公安分局候机楼派出所民警,严某、裴某是在机场附近跑“黑出租”的。
2007年11月26日上午10时,王某从同事处得知,一名台湾老板刚才和“情妇”吵架,现在就剩“情妇”一个人在机场。这个女人不仅相当漂亮,而且也很有钱。王某当即给兄弟伙严某、裴某打电话,称“有业务做”。
很快,王某在候机厅内找到这个叫李丽(化名)的女子,出示警官证后,要求李丽协助调查一起诈骗案。随后,李丽跟随上了严某的车。
女子跳楼身受重伤
检察机关还指控,王某将李丽带到渝北区航空花园4楼的租住房内,称这是机场刑警队的临时办公地点。随后,王某三人以办案为由,让李丽交出身上财物,并陪同李丽取出银行卡上的钱。由于连取两张卡都没钱,他们觉得李丽“不老实”。
他们将李丽重新带回“办公地点”,采用捆绑、殴打的方法,抢走李丽身上近2万元现金和首饰等物,并持刀威胁她说出最后一张银行卡的密码。
11月27日中午,严某再次威逼李丽说密码。李丽则纵身从厕所跳下,落到3楼露台,被摔成重伤。随后,王某和裴某被抓,严某投案。
“和警察抢劫很安全”
“我的供述是被逼迫的,请求法官重新调查!”王某突然跪倒在地,不停地磕头。他称,自己的行为只是非法拘禁,目的是想多了解一些李丽吵架的情况,好给新闻单位报料。
但严某供述,王某曾要求他留意在机场附近乘车的有钱单身女,这样的人好“搞钱”。“和警察一起抢劫,应该很安全。”
昨天,还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李丽,委托代理人索赔医疗费20多万元。
昨日,该案没有当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