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京举行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等法律案 吴邦国主持
新华网北京10月23日电为期5天半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3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继续审议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消防法修订草案、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审议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邮政法修订草案等。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根据通过的议程,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作的关于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作的关于消防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律委员会认为,这两部草案经过常委会两次审议,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食品安全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法草案此前已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之后向社会公布草案全文,广泛征求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今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并于会后再次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着重就法律制度上如何预防和处置这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对草案作出了有针对性的修改,修改内容包括加强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明确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基本原则、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加强食品检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等8个方面。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向今天的会议作了关于食品安全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法律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委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向会议作了关于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他说,国家赔偿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根据国家赔偿法的实施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深入调研并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同有关部门协商沟通,起草了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李适时就修正案草案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
受国务院委托,中国地震局局长陈建民向会议作了关于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他说,1997年通过的防震减灾法对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同单位国土面积上的经济总量越来越大,人口密度越来越高,现行防震减灾法的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特别是5月12日发生的四川汶川特大地震也反映出了防震减灾工作遇到的一些新问题。对现行防震减灾法进行修订,是十分必要的。修订草案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成功做法特别是对四川汶川抗震救灾的成功经验予以制度化;在现行法律的基础上,重点对防震减灾规划、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震后恢复重建等作了修改完善,新增了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向会议作了关于邮政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他说,现行邮政法的公布施行对于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障邮政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邮政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05年,我国启动了邮政体制改革,根据政企合一体制制定的现行邮政法,已经明显不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在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好的经验和做法,对现行邮政法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修改。曹康泰就修改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和《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关于航空器设备特定问题的议定书》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葡萄牙共和国引渡条约》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奚国华、中国民用航空局局长李家祥、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分别就上述议案作了说明。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