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获无罪认定
“当时女儿每天都不愿出门,不和任何朋友联系,经常一个人坐着发呆。”回忆黄静刚刚离开看守所的日子时,龙女士说,那段时间黄静几乎天天晚上做噩梦,每时每刻都不能离开家人,只好在家长期休学。
2007年11月9日,黄静等来了案件的“结果”:海淀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黄静做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书中写道:检察院认为海淀公安分局认定的黄静的犯罪(敲诈勒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故决定对黄静不起诉。
看到决定书后,黄静一家虽然松了一口气,但并没有“沉冤得雪”的感觉。他们认为,黄静并非“不能认定有罪”,而是根本无罪。
将获国家赔偿
2008年6月5日,黄静的代理律师张平向海淀检察院提出了国家赔偿,内容为:“申请人没有犯罪事实而被错误逮捕羁押,从2006年3月7日至2006年12月26日已经被羁押295天,被申请人理应支付申请人赔偿金人民币46855.62元(295天×158.8326元/天)。”
很快,在6月16日,海淀检察院发给黄静《审查刑事赔偿申请通知书》。通知书中写道,黄静采用向媒体曝光的方法,将华硕公司使用测试版CPU的事件公之于众,并与华硕公司谈判索取赔偿。该方式虽然带有要挟意味,但与敲诈勒索罪中的“胁迫”有质的区别。黄静在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后以曝光的方式索赔,并不是一种侵占行为,而是维权行为,索要500万美元属于维权过度,但不是敲诈勒索犯罪。目前,检察院正在核定具体的国家赔偿金额。
决定起诉华硕
虽然得到了上述结果,但黄静一家仍然认为这只是阶段性的胜利。此后,他们开始着手对华硕提起诉讼,并开通了针对此事的维权网站:www.asus315.com。
昨天晚上7点,黄静代理人组成的律师团进行最后商议,决定在一周内对华硕提起诉讼,首先要求华硕停止侵权并道歉,其次起诉华硕生产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最后是起诉华硕诬告陷害。
10月22日晚,记者在石家庄见到了黄静的母亲龙女士。起初龙女士拒绝接受采访,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她讲述了女儿近期的情况。她说黄静目前仍在休学,而且因为身体原因无法按计划出国留学。10月23日早晨,记者通过努力得到和黄静沟通的机会。黄静表示愿意接受京华时报记者的独家采访。
记者:发现电脑CPU问题后,想过事情会闹这么大吗?
黄静:我最生气的就是他们私自给我换了CPU,我觉得应该让华硕有个教训。
记者:在看守所中的10个月你是怎么坚持的?
黄静:我特别想妈妈,不坚持也没办法。
记者:你现在平常都做什么?
黄静:多数时间在家看看书。
记者:一般看什么书?
黄静:只敢看一些内容美好虚幻的小说,其他的看了就受不了。
记者:有没有什么很难面对的事情?
黄静:还是华硕。妈妈陪我逛街的时候,我看见华硕的广告就会躲着走。后来,妈妈也躲着走。现在,我们俩看到华硕的广告就会一起跑着离开。
记者:今后准备怎么做,回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黄静:不准备回去了,原来的同学都认为我是敲诈500万的罪人。
记者:什么使你能一直坚持?
黄静:我看了四川地震的报道,我觉得和那些人比的话,我更应该有勇气去坚持了。
记者:为什么坚持继续诉讼?
黄静:我就是要犯了错误的人站出来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