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推出“先行爱心助保,退休后分期免息还款”模式,采取政府拨款、社会捐助等方式筹集爱心助保基金,向受助对象提供助保借款,帮助其及时续保缴费。等受助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月领取养老金后,按照不超过本人月养老金额25%的标准,分期归还助保借款的本金,利息由爱心助保基金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爱心助保”的帮助对象为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因病、因伤、因灾致贫,失业等原因中断缴费后无力续保缴费的特困人员。凡符合条件的,由本人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填写申请,并提交所需相关资料,经审核与其签订爱心助保协议后领取助保借款。(王世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