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9日电(李亚杰、孙宇)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日前发布《中国未成年人权益状况报告》。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以来,中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有了长足发展,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各项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
报告显示,近三十年来,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以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显著。首先,我国未成年人生命权保障成效显著,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逐年降低,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预防工作逐步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日益受到重视,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得到完善。第二,未成年人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显著提高,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迅速增长,网络使用日益丰富。第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制度日益健全,形成了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机制,未成年人司法制度趋于规范化,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得到有效保障。第四,未成年人权利意识显著增强,参与形式日益多样,参与领域不断拓展,网络参与成为未成年人参与新渠道。
报告还指出,当前中国未成年人保护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尚不健全,法律体系不够完善,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机制不够健全,未成年人权利实现和保障仍不够理想,特殊群体保护中问题尤为突出。
为全面反映我国未成年人权益实现状况、权益工作进展及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于2007年12月开展了中国未成年人权益状况调研,13个省份的4000多名未成年人接受问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