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10月30日电(记者李倩 徐晓蕾)“我们要通过便捷的、最容易让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和途径,将监管场所的执法依据、程序、进度和结果公之于众,最大限度实现管理执法过程的‘阳光作业’。”中国公安部监管局局长张卫航29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的“全国公安监管总队长会议”上说。
张卫航表示,中国各地监管场所应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针对监管工作相对封闭运行的特点,完善公安机关内部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配套的监所执法监督机制。要组织专门力量对监所安全、执法工作、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等开展全面稽查,今后将在各省建立稽查制度,实现监所稽查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除了在全国监管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活动外,还将结合查找出来的执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细化执法程序,严密执法环节,完善工作流程,从源头上杜绝管理、执法的随意性。
据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监管工作的另一重点。公安监所每年收押约400万违法犯罪人员,管理执法效果不仅涉及这些人员,更关系到他们背后的数百万个家庭。同时,由于监所管理执法涉及一些敏感问题,在管理执法过程中一旦出现不妥之处,很容易成为矛盾的焦点和热点。
张卫航说:“对监管工作来说,人民群众、被监管人员及其亲属最期盼的是监所能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教育转化好被监管人员,使他们尽快重返社会,最担心的是少数民警徇私枉法、执法不公正。”张卫航提出,要切实保护被监管人员的人权,保障其合法权益。在坚决维护法律严肃性的同时,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教育、感化、挽救,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