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上午获悉,继农行后,光大银行总行对房贷新政执行细则作出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套房将给予首付两成、利率优惠18%的贷款政策。
据报道,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证实已接到总行的房贷新政细则,即日起执行。记者上午致电光大银行北京分行获悉总行新政细则已下达北京分行,不过该行人士表示内容由总行统一对外公布。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光大银行相关人士没有做出回应。
细则规定:符合条件的一套房利率按下调30%执行。对于2008年11月27日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偿还部分,借款人可于12月15日前提交书面利率调整申请,是否享受优惠利率,视不同情况而定。对此前执行基准利率或下浮利率(基准利率优惠15%)的贷款,若借款人未提出调低利率申请或审批未通过的,只要符合相应条件,该行会将执行利率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2倍(即优惠18%)。所有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调整后利率均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套房贷“松绑”细则对二套房及以上的贷款新政也做了规定:如果客户购买的是第一套自住房,符合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等条件,那么,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下调30%。如果买的是二套房(指的是此前在银行有1笔未结清房贷,以下类推),如符合条件,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降18%。
如果买的是第三套房,首付款比例将提高到30%、利率不享受优惠。该新政对首套和二套住房、三套住房的界定以家庭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