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1月1日电(记者周伟、陈春园)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1日向记者透露,在江西省泰和县境内导致14人死亡的“10·29”特大交通事故的原因已经初步查明,系车辆驾驶员超速驾驶、操作不当等引起。目前,还有3名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其中包括一名婴幼儿。
10月29日上午,一辆车牌号为“渝H01268”的中巴车在途经319国道泰和县老营盘镇大庄村瑶坑组附近时,车辆冲出路面,撞上山体,当场造成9人死亡。事故发生时,车上载有17人。泰和县委、县政府获悉后,立即启动重大事故应急机制,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进行救援,8名受伤人员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之后有5人在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另有3名伤者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其中包括一名婴幼儿。
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1日向记者透露,从目前初步调查的情况看,事故路段道路平坦,视线良好,事故的发生系驾驶员超速行驶、操作不当等导致车辆驶离道路,撞击山体所致。
事故发生后,江西省、吉安市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和善后处理事宜。目前,当地成立了事故调查、医疗救治、善后工作等五个工作小组,正在加紧工作。重庆市应急办有关同志、部分遇难者家属也已抵达泰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