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每年医疗纠纷逾百万 仅三成得到解决(来源:法制日报)
法院的调解对于当事人而言仍需要成本,而且回旋余地较小,同时,法官并不能像调解组织的调解员那样具备专业知识,因此法院的调解在专业性上不如人民调解组织。
在这种背景下,医疗纠纷的人民调解制度无疑凸显出了其可供推广的价值。
10月23日,首届全国医疗纠纷第三方援助协作组织会议,在山西太原召开。记者从会议上得到消息,与现行方式不同的形式多样的医疗纠纷第三方援助机制正在形成,并将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
据卫生部有关官员透露,在各种新兴方式中,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成为了最为典型和最有实效的一种解决方式。据悉,卫生部正在考虑,将上述制度以卫生部行政规章的形式确定下来,进而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
70%的医疗纠纷滞留在医院
卫生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每年发生的医疗纠纷逾百万起,平均每年每家医疗机构医疗纠纷的数量在40起左右。尤其近两年来,医疗纠纷发生率明显上升,增长幅度超过100%。
现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针对医疗纠纷明确了三种处理方式:医患协商、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和诉讼。
中国医院管理协会的统计数据标明,在数量庞大的医疗纠纷中,有将近70%的医疗纠纷仍然滞留在医院。也就是说,只有三成的医疗纠纷得到了解决。
北京卫生法研究会秘书长张云林告诉本报记者,据他们统计,在北京,各类医疗纠纷中,通过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处理的纠纷不到总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