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劳资之间“资强劳弱”、利益矛盾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非公企业组建工会,表达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尤显必要。如果说突破组建难只是第一步,那么,组建之后能否切实履职则是更重要的第二步、第三步……其中,工会主席人选是一个关键。作为基层工会的领导者,工会主席的素质、能力只是任职的条件之一,而能否站在职工的立场,为职工说话、办事,才是决定性因素。要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除了工会主席的自身条件以外,有没有一个好的产生机制和管理体制为之提供必要的保障,也是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