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3日电(记者 杜宇)记者3日从安全监管总局获悉,针对近期河南、陕西发生的2起煤矿重大事故,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发出通报,要求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
通报说,10月29日19时15分,河南省济源市克井镇马庄煤矿发生透水事故,目前已造成1人死亡,还有20人被困井下。该矿为乡镇煤矿,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正在进行技改。
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是:该矿在技术改造期间,未形成完整的生产系统就违法进行生产,多头作业,在接近老空积水区域未进行探放水,掘进作业导通老空积水,致使在运输下山作业的人员被煤泥淤埋。事故的详细原因待进一步调查。
10月29日20时许,陕西省澄城县尧头斜井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现已造成23人死亡,初步核实井下仍有6人被困。该矿为国有地方煤矿,核定生产能力33万吨/年,属低瓦斯矿井。该矿被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渭南监察分局责令停产整顿。
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是:该矿井下2801回采工作面排水能力不足,回风巷口积水阻断风流,致使工作面积聚大量瓦斯;在更换排水泵、增加排水能力后,随水位下降,工作面积聚的瓦斯在全负压的作用下沿回风巷排出,遇火源发生爆炸。事故的详细原因待进一步调查。
通报指出,以上2起事故暴露了当前一些地区煤矿隐患排查不细致、通风瓦斯管理混乱、水害治理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同时也暴露出有关单位对技改、停产整顿矿井安全监管不扎实,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事故伤亡惨重,社会影响严重。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安全监管总局要求:规范矿井资源整合和技改工作;切实加大水害防治工作力度;全面强化通风瓦斯管理工作;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