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十年来,苏州市1156个村全面实行了村民自治,村民代表达10万余名;村级民主监督贯穿村务公开的始终,确保了村务在阳光下运营,农民与干部之间真正搭建起了一座“连心桥”。这是昨天记者从纪念《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十周年暨太仓市村民自治现场会上了解到的。市委副书记、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建明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为契机,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载体,以加强基层组织为保障,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上新水平。市领导周玉龙、程耀寰等出席会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伴随我国村民自治进程而不断发展完善的,1980年前后组建村委会,1988年试行《村委会组织法》,1998年正式颁布实施,前后历时三十年。经过多年探索与实践,苏州市的村民自治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工作体系:日益民主的选举方式,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更加牢固,村委会班子整体水平、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农民真正履行神圣的民主权利;不断创新的决策方式,使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更好地按照大多数人的意愿来确定,农民真正成为农村、农业发展的主人;趋于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使农村社区建设初见端倪,城乡一体化进程全面加快,农民真正享受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成果。
昨天的现场会命名表彰了苏州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第二批示范村,启动了第六批万家图书援建授书仪式,举行了纪念《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专题村务公开栏揭幕仪式。太仓市、张家港市韩山村、太仓市太星村、相城区灵峰村等单位作了交流发言。(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