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日前在江苏调研时指出,当前监管部门要着重完善分类监管制度。要根据保险经营主体在资本结构、业务特点、风险状况等方面的特点,提出分类监管的标准,确立不同的监管重点,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保险业在发展速度上,既要防止大起,又要防止大落,努力实现平稳持续发展。
吴定富强调,为应对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新挑战,监管部门必须切实转变观念,创新方式,着力在解放思想、完善制度、提高执行力方面下工夫,努力解决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
他指出,监管部门还应着重完善行业宏观调控制度。对保险业的发展规模、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等状况,监管部门要系统考量,建立科学合理的调控指标体系,从整体上加以把握。
他表示,在机构铺设上,既要加快网点建设、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又要防止短时间内机构增加过快,产生恶性竞争,提高运营成本,造成偿付能力不足。在产品结构上,不仅要发展适合高收入群体的投资型业务,也要发展低费率、广覆盖的保障型业务。不仅要为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服务,也要为欠发达地区、困难行业和低收入群众服务。在行业宏观调控中,要注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保险业客观实际的变化,及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此外,他强调,监管部门应提高偿付能力监管方面的执行力。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的核心。当前,提高偿付能力监管的执行力,一方面要完善偿付能力综合分析制度,出台保险主体偿付能力评估和报告标准,构建职责明确、统一协调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另一方面要将偿付能力监管与分支机构批设、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资金运用渠道、产品审批密切挂钩,加大监控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分支机构现金流的监控,以及费率执行情况和数据真实性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资本补充机制,强化资本约束,督促公司通过限制业务规模、加强分保、优化业务结构以及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等方式改善偿付能力。
吴定富指出,农村改革发展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加快农村改革发展,保险业大有可为。下一步,监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完善农业保险的发展模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服务网络,简化理赔程序,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让农民满意,让政府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