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方面
(一)高层交往
中方愿保持同拉美国家领导人的密切交往势头,不断增进相互了解和信任,加强治国理政经验交流,巩固中拉关系发展的政治基础。
(二)立法机构交往
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愿在相互尊重、加深了解、发展合作的基础上,加强同拉美国家议会以及拉美议会、南方共同市场议会、安第斯议会等议会组织多层次、多渠道的友好往来,为国家关系发展增添新内容、注入新活力。
(三)政党交往
中国共产党愿在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原则的基础上,同拉美各国友好政党和政治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往,相互交流与学习,增进了解和友谊,加强信任和合作。
(四)磋商机制
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愿同拉美国家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双方政府间常设委员会、高层委员会、高级混委会、战略对话、政治磋商、经贸混委会、经贸磋商、高层工作组、经贸合作论坛、文教混委会、科技混委会等机制,加强磋商和沟通,促进交流合作。
(五)国际事务合作
中国政府愿继续加强同拉美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协调和配合,就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保持经常性沟通,在涉及各自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等重大问题上相互支持。中方愿同拉美国家共同致力于加强联合国的作用,推动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向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维护发展中国家合法权益。中国支持拉美国家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六)地方政府交往
中方高度重视同拉美国家开展地方政府交往,积极支持双方建立友好省州或友好城市关系,开展经贸、科技、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增进相互了解和友谊。重视同拉美国家在地方政府国际组织中开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