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环评法的执法检查报告,报告提出目前环评机构与环评报告审批单位存在利益关系,影响环评公正性等问题。对此,环保部副部长潘岳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环保部将改革环评制度,环评机构将与环保部门完全脱钩,确保环评审批不受利益干扰。
环评需要公正。没有公正,就不能保证有效抑制危害环境的高耗能、高污染和消耗资源性“两高一资”项目的无序扩张,就会影响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节能减排,危害群众环境安全。
一些地方造成一系列环境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以单纯GDP增长为标准的不正确发展观;没有一套完整的环境责任追究与考核评价的制度;条块分割不统一的环境监管体制;没有一套实现环境经济双赢的政策体系等等,但是环评不公平是其中重要的因素。
虽然我国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了《环境影响评价法》,但是环保部门一直没有独立的执法地位,存在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现象。一些环评机构与建设单位之间存在着利益关系,丧失了客观、公正、科学的立场,使得环评报告质量不高,不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实际环境状况。今年前9个月,环保部直接受理的群众行政复议案件总数比2006年递增了170%,其中1/2以上涉及环评质量问题。
现在,由环保部自己提出环评机构将与环保部门“完全脱钩、彻底脱利”,打破现在的环保部门与环评机构的天然血缘关系,有助于解决环科院变成‘环评院’、监测站变成‘环评站’,有助于清除环评存在的腐败土壤,显示了环保部门加强环评公正的决心,这种自我手术的勇气和自我约束的精神值得称道。
那么,“脱钩”后,环评审批就不受利益干扰了吗?保持公正的前提是独立性和透明性。“脱钩”后,独立性有了,透明性如何保证呢?就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运行的情况看,即便评价机构独立了,公正性还是没有足够的保证。比如目前会计信息不公开、不对称。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健全,影响了会计评价的公平、公正。同样的道理,把环评审批等权利交出去,还不能说就是环保部门在环评公正上的成功。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如何完善,如何增强社会监督的力量,使环境责任追究不“放空炮”,设计一套更加开放透明、更能集中民智代表民意的环保参与机制应该及时跟进。总之,环评公正除了彻底打破利益链以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