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获悉,丰县刚刚出台新规定,凡以国有资产投资或者融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标底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标底未经审计不得进行招投标。
到目前为止,该县已对56个工程项目进行了标底审计,并对2个未按规定进行标底审计的单位进行了处理,有效地预防了招投标过程中腐败现象的发生。(苏谢 李先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