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庭洗钱疑案及机要费案,所有资金清查及证人讯问均已告一段落,近日将传唤陈水扁及其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说明,并前往陈水扁住处就讯吴淑珍。由于仍有部分案件尚待厘清,为避免被告与证人勾串,检方不排除强制处分的可能性。
据“中央社”报道,特侦组侦办整起洗钱疑案,已由最早的机要费案衍生到企业疑似行贿扁家(南港展馆案、龙潭购地案、金控汇款扁家),以及“外交”机密款疑遭诈领等情况。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及吴淑珍胞兄吴景茂等五名扁家成员,在案件侦办初期便被检方列为洗钱被告,目前仅吴景茂遭检方声押获准。
其余九名被告,除了力麒建设负责人郭铨庆、前兆丰金控董事长郑深池外,包括前台“内政部长”余政宪、吴淑珍友人蔡铭哲、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林德训、前陈水扁任内办公室出纳陈镇慧、前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局长李界木与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等七名被告目前仍在羁押中。
特侦组清查陈水扁在任内的机要费使用状况,发现马永成、林德训涉嫌以他人发票等方式诈领及侵占机要费,经由陈镇慧逐月将款项转交给吴淑珍,合计金额约在新台币数千万元至一亿元左右,详细金额仍在计算中。
检方认定,马永成、林德训、吴淑珍、陈水扁在国务费案共同涉及贪污治罪条例侵占公有财物罪及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其中,侵占公有财物罪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重罪。
特侦组另根据所掌握资料,发现郭铨庆疑透过蔡铭哲向吴淑珍转达力拓(力麒建设关系企业)有意承揽南港展览馆工程意愿,事后再透过蔡铭哲将九千余万元新台币的贿款汇往扁家海外账户,余政宪疑涉入其中。
郭铨庆在本案中被控涉及行贿罪,但他于十月间供出案件详情,被检方转为“污点证人”;吴淑珍、余政宪两人则被检方列为收贿罪的共犯。
特侦组过滤郭铨庆胞妹郭淑珍、蔡铭哲等扁家海外人头账户后,另查出龙潭基地案及金控汇款扁家等情事。其中,龙潭案中疑有数亿新台币的资金汇到扁家海外账户,检方目前正调查当中是否涉及不法。而郑深池涉嫌协助扁家汇款新台币数千万元到海外账户,检方已将他列为违反“洗钱防制法”的共犯。
至于金控汇款扁家及“外交”机密款遭诈领等案情,特侦组于十月间已分别展开搜索行动,并将就这两部分案情讯问陈水扁。不过,检方倾向只在首波起诉书中交待相关资金流向,对于邱义仁涉及其它“外交”机密案件部分,检方将持续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