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材料虚假招标
该审判大楼的智能信息化建设工程合同金额为4879万元。依据有关规定,该工程须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
诉讼材料披露,2006年9月,该楼弱电工程即将招标时,郭让张凤海留意合适的施工单位。张凤海找到北京索意普科技公司负责人盛理评的施工单位时,西城法院已经按照要求报送了相关材料。为帮助这些内部人中标,郭安排办公室人员多方努力后将原有材料取回,并重新报送了盛理评提供的3家公司一同进行投标。最终,盛理评所在的公司顺利中标。2007年4月,按照双方“回扣为合同款15%”的约定,张凤海取走了第一笔300万元的回扣。
指定专门供货商
西城法院审判大楼落成后,一项重要采购内容是档案器材,郭亦从中牟利。
诉讼材料披露,2006年6、7月间,郭生贵和时为办公室主任的杨庆国等人来到宁波新兴达公司考察档案设备。双方商定了回扣为合同金额5%的比例后,郭向有关部门报送了宁波新兴达公司的采购材料,并协助该公司顺利签下总额为435万余元的采购合同。此后,郭通过张凤海收受对方22万元回扣。
强索宣传回扣
2006年8月,北京洪旭世纪文化发展公司承揽了西城法院干警形象宣传片的拍摄业务。双方约定制作费为28.8万余元。但迟至2007年1月,宣传片虽已拍摄完成并经郭生贵本人审阅通过,但制作单位还是未能拿到全款。
庭审时披露,在洪旭公司多次催要后,办公室主任杨庆国转达了郭生贵要求返还部分款项的意见。双方协商时,郭开价10万元。后经协商,该公司将8万元现金送到郭生贵的办公室内。
生财之道4贪污公款
除收受律师、当事人、业务单位贿赂外,单位公款亦成郭生贵的目标。诉讼材料披露,郭还先后侵吞单位公款54.08万元。
4只石狮子价值58万
西城法院大门外,矗立着两对汉白玉石狮子,这也有一段故事。2006年8月,郭生贵让张凤海联系购买石狮子。出发前,郭生贵即将购买石狮子的价格确定为不高于58万元。
诉讼材料披露,其间,西城法院前办公室主任杨庆国与张凤海两次赶到北京房山德生密山雕刻公司,但其从未介入具体谈判。张凤海谈定石狮子价格为26万元后,将多余钱财扣除税金后收回。在此情形下,因为材料短缺,该公司改用其他材料代替汉白玉,为西城法院制作安装了这两对石狮子。
聘用人员休闲服减半
2006年6月,西城法院党委决定为全院每名干警定制两套休闲装,需支付服装款41万元。
诉讼材料披露,为了节约资金,郭生贵决定“聘任人员仅定制1套休闲装”。此后,他安排杨庆国与厂家联系,将多支付的10万元兑换成现金,拿到了自己手中。
退休前再捞一笔
2006年8月,也许是意识到自己即将退休,年届58岁的郭生贵开始大肆捞钱。他以组织干警旅游为名,将西城法院预存在法官进修学院的培训经费中的14万元取出,通过一旅游公司倒出现金后,将此款据为己有。
这是郭生贵侵占的最后一笔资金。2006年10月,仅仅两个月后,郭被免去院长职务。一年之后的2007年12月,郭生贵被监视居住。此前,他的敛财同党已一一被检方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