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员工围堵超市办公大楼,讨要加班工资;官司打到法院后,超市又拒绝到庭应诉……南京一大型连锁超市突发群体诉讼后,先后有726件案件涌进法院。为维护超市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一方稳定,玄武区法院联合相关部门,最终促成其中601件调解结案,其他125件虽判决结案,但无一上诉。
超市拖欠工资加班费,群体性诉讼爆发在即
2006年底,玄武区法院陆续受理10多件劳动争议案件,案件的原告皆来自南京某大型连锁超市。
这批人立案时称,他们已被超市终止劳动合同,打官司的目的是想讨回拖欠两年的工资、加班费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等。
主审法官王翔飞得知,这家连锁超市因经营状况不是太好,已开始减员、裁员,其日常管理相当混乱,稍有不慎,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
院领导得知后,立即要求王翔飞将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向该企业提出4点建议:内部规章制度要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规定;考勤记录应如实记录员工加班时间;工资标准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并按规定向员工足额支付加班工资;为员工体检、办理健康证等的费用,不应由员工承担。
但就在法院加紧审理这批案件时,超市最大的控股公司,将其股权全部低价转给了深圳一家公司。换了新东家,超市与员工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剧。紧接着,又有近30件案件起诉到了法院。原告中不仅有普通员工,还有超市的中层干部,以及各中心店、分店的店长。
“立即与超市的新东家取得联系,进一步掌握情况,并请仲裁、工会协助,做好大规模群体案件爆发前的诉前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得到院长姚正陆的指示后,分管副院长张赟立即带领民一庭庭长时超、主审法官王翔飞赶赴相关部门,协商解决方案。
超市不配合调解,数百名员工围堵办公楼
“但超市的新股东对可能爆发的大规模群体性案件并不重视,也不配合法院提出的调解工作。”张赟说,不仅如此,他们又先后关闭了多家中心店、分店,裁减近800名员工。而且这批员工被拖欠的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新东家同样拒绝支付。
为应对即将出现的大规模群体性案件,承办法官放弃节假日休息,加紧调解已受理的两批40起案件,并最终促成这两批案件全部通过调解、撤诉解决。
前两批案件处理后,2007年春节一过,果然有五六百名员工联合起来,多次围堵超市办公大楼。经当地警方出面协调,才使双方派代表坐到谈判桌上,协商出一套各项费用的支付计算方式。超市也承诺按这套计算方式,及时兑现拖欠的员工费用。
但超市在兑现部分承诺后,再次对员工们的要求不管不问。2007年下半年,又有125件案件来到玄武区法院。案件审理期间,超市拒绝到庭应诉,也不配合庭外调解。
做好员工稳定工作,125件判决无一上诉
超市拒绝应诉,法院没有立即做简单的缺席判决。为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平公正,法院找来超市各中心店、分店店长,进一步了解情况,同时请他们协助法院,做好员工的稳定工作。
今年春节前,法院对这125件案件进行了缺席判决,结果无一上诉。
“以为官司要拖很长时间,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一位当事人拿到拖欠款后,激动地抓着主审法官的手说。
今年3月,又有247件同类案件被法院受理。因为上批125件案件的判决无一上诉,法院对调解这批案件有了底气。
为说服超市到庭调解,姚正陆亲自带队来到超市做思想工作。超市最终答应到庭应诉,接受调解。经过多轮商谈,247件案件全部被调解、撤诉处理。
随后两批314件同类案件,也被法院在今年5月前全部调撤完毕。至此,轰动一时的南京某超市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全部圆满解决。
公正司法促和谐
南京市中级法院南京日报社联合主办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人民法院通过“定纷止争”的司法实践,缓和利益冲突,弥补紧张关系,引领道德风尚,营造和谐环境,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转型暴露出越来越多的深层次问题,期待司法的回应。今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0万件,比上年增加了近3万件。
司法不是一项孤立、简单的法律技术和法律操作行为。将法律意志尽可能地通过和谐的方式加以转化,实现执行与服务相结合、惩罚与教育并济、打击与保护并重、结果与手段相当,是人民法院践行“三个至上”,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本质要求。
衡量法院和法官工作的成效,不是看办了多少案子,出台了多少措施,接待了多少次来访群众,而是看是否真正化解了矛盾纠纷,是否理顺了群众情绪,是否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这是南京中院新一届党组提出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本报从今天起推出“公正司法促和谐”栏目,选择10件案件,从不同角度反映全市法官在落实司法为民上的新实践。
【点评】类似这样的群体纠纷,今年全市法院受理了近百起。如果简单地机械地处理,法官可以一判了之,但结果是法了事不了,案平理未平,甚至可能扩大或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在深层次上损害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
全市法院把依法维护公平正义,平衡各方利益,实现案结事了作为目标,通过采取调解以及诉讼外的一些措施,化解矛盾,减少社会纠纷,修复失衡的人际关系和失衡的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今年1-10月,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近60%,标志着有数万件矛盾纠纷最终以和谐的方式化解。(赵兴武 邓光扬 殷学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