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1·3”重庆出租车司机罢运之后,11月10日三亚和甘肃永登县两地也分别上演部分出租车司机罢运事件。指责非法营运的“黑车”抢占客源市场,成为这些地方出租车司机不约而同的诉求之一。看来,已成众矢之的的“黑车”所面临的一场严厉的整治与清理,以及其生存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的命运,都成为必然。
至少在“黑车”问题上,处于罢运事件双方的政府部门、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司机,似乎凝结起了最大的利益共识。但是在这种看似没什么问题的“共识”之外,有必要思考“黑车”为什么会出现?以及“黑车”也可能同样载动着民生之重?
“黑车”违法后被整治是合情合法的,但也要看到“黑车”出现的种种原因。以重庆为例,有的是囿于出租车指标有限,有的是因为无力向出租车公司支付高达30万-60万的押金,有的则就是要钻市场漏洞以免受盘剥。重庆现有8000多辆出租车,但没有营运证的黑车就有2000辆。重庆市常务副市长黄奇帆介绍,这些“黑车”的“从业人员”,主要是下岗失业人员、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公车司机等等。显然,除了极少数,这么大一个群体的“黑车”,无不承载着他们的生存之重。在《瞭望新闻周刊》上,连副市长黄奇帆也认为,“如果打得过狠,这一部分人也会有其他因素的反弹。”———在针对黑车的新一轮整治风暴之下,这些“黑车”的命运同样需要被关注。
我并不惊诧于出租车司机们对待“黑车”的态度。他们为合法运营付出了巨大的成本,应该得到他们认为公平的市场环境。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一切都是天然合理的。必须明白的是,无论是出租车司机还是“黑车”车主,他们所面对的都是一个共同的市场垄断的环境。这种垄断的态势,不仅因其准入门槛过高而造成了“黑车”泛滥,也使得出租车公司不惮于一再提高出租车司机的“份儿钱”。所以他们的罢运,其诉求从根本上说也不在于如何降低份儿钱,或打击黑车,而在于如何改变一种高度经营垄断的现实。即改变行政特许下的公司化经营运行的体制,放弃出租车的数量限制和许可权限制,将出租车管理改为备案制的低门槛进入,而政府部门则通过职能转变,真正做好市场监管者及“守夜人”。 □杨耕身(湖南媒体从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