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陈水扁因涉贪污遭台检方声请羁押禁见,未来检方若依最低本刑十年的侵占公有财物罪起诉,法官如果仍予羁押,最长可羁押至判决确定,直接移由监狱执行刑期。
通常检察官起诉移审法院时,是在押被告获交保的机会。特侦组可望本月底、至迟年底侦结起诉陈水扁,届时可能重获自由。
至于陈水扁的可能刑期,一旦法院依数罪将陈水扁判罪,刑期合计可能达数十年。但依“刑法”“数罪并罚”的合计规定,最高合并刑期为三十年。不过,陈水扁可能适用对他有利的旧法,最高合并刑期为二十年。
《中国周刊》2008年11月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