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建议。会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自11月17日起,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上限由原来的20万元/人、40万元/户调整为30万元/人、60万元/户。
据了解,这已是南京今年第二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今年2月18日,该市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最高可贷20万元/人、40万元/户。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调整,使得购房人可以更加充分的使用住房公积金,切实体会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带来的实惠。南京市中原地产交易中心一位市场主管给记者算了一笔利好账:
以首次购房、组合贷款为例,夫妇两人共贷60万20年,如果两人都贷公积金的话,按照目前的政策,贷40万公积金20万商贷每月还款3874.4元。现在60万都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3825.1元,由此可以省下11832元利息。
为增加政策的受惠面,此次南京市还规定,在11月17日以前办理公积金贷款,只要目前还未通过审批的,均可以更改贷款合同,按新的最高额度进行贷款。
有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度近50亿元,相较去年上涨了20%,目前已贷出33亿左右,尚有足够的“蓄水量”可以保证客户的贷款需求。
对于购房人关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会不会从现行的三成降为两成的问题,相关负责人称,银监会最迟下个月将推出相关指导意见,届时首付比例可能会进行调整。目前,9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贷公积金,首付仍为三成;二手房为四成。
南京市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后,记者采访了省级机关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他表示,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同步上调,即也将从目前的20万元/人、40万元/户调整为30万元/人、60万元/户,执行时间也是11月17日。(汪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