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本月联合发出通知,鼓励企业吸纳地震灾区人员务工。
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地震灾区务工人员,可享受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同等的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对吸纳务工人员的各类企业(单位),按照实际为个人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生育保险费,给予企业全额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苏州对口支援的绵竹地区来苏务工人员,基本工资达到1200元以上,且提供免费食宿的,再给予对口援助定额补贴200元/月/人。(王利群 潘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