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6日),三亚市政府新闻办向记者提供的一份“全市出租车公司退还多收出租车承包金进度情况表”显示,截至16日12时,出租车公司已将多收的322万余元承包金(份钱),全部退还给出租车司机。
三亚全市有6家出租车公司。进度表显示,经最后核实,其中4家出租车公司(中益公司、联弘公司、通宝公司、道路公司),从今年1月至10月,共多收404辆出租车(三亚全市1082辆出租车)承包金逾322万元。
11月14日下午,三亚市委、市政府就出租车罢运事件做出6项决议,其中一项主要内容为:严格执行原来政府出台的关于出租车承包金的文件,即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全市出租车承包金统一调整为旺季(当年10月至次年3月)每月5800元,淡季(当年4月至9月)4800元,所有出租车单车月承包金平均为5300元,已多收的部分,要在两天内,即本月16日前,全部退还司机。否则,依法取消其经营权。对按期未退还的租金,由三亚市政府追缴。